編者按:
最近我們收到一位新移民媽媽的投稿,她10歲的女兒在新加坡公立醫院做手術,竟遇到「默認規定」:
新加坡公民在公立醫院做手術,如果主動不要政府補貼,就是大醫生做;如果要政府補貼,就是有可能變成「大醫生指導普通醫生甚至是實習生做」。而且,這條規定,是默認的,在辦理手續過程中完全沒有任何提示。
由於時間和條件限制,獅城辣媽未能來得及與醫院核實,原文照登粉絲提供的內容。
敘述 I Vivian
整理 | 牛油果冰沙
上個月的時候,猶豫了2年多,我還是帶著10歲的大女兒到新加坡國大醫院做了倒睫手術。
孩子有倒睫這個問題,是在2年多前發現的,初期的時候醫生給開了眼藥水,但效果不大。因為眼睫毛會摩擦眼球,眼球的表面有嚴重磨損,所以醫生強烈建議要做這個手術。

做手術之前,下眼瞼是平滑對稱的。
我給孩子們買的保險是私立醫院最高等級的,無論在哪裡做這個手術,都能夠報完。選擇公立醫院給孩子做這個倒睫手術,是因為他們比較權威,我當時想著效果應該會比私立醫院的美容科做得好。
帶著女兒看眼科醫生的時候,我就告訴醫生,醫藥費多少我們不介意,我們更在乎手術的安全和成功性,一定要幫我們找一位技術好的醫生做手術。
倒睫
因為先天睫毛生長方向或者外傷、感染等原因,引起睫毛倒向眼球,長期刺激會損傷眼球,引起刺痛、影響視力。

後來一路看診和預備手術,確實都是一位很有經驗的大醫生,在挑選手術日期的時候要是也著大醫生的時間表挑選的,直到把孩子送進手術室,都一直看到有大醫生的「存在」。
因為我一直跟醫生強調要大醫生做手術,而這位大醫生也一直在,雖然沒有白底黑字寫下來,我以為醫院確實是按照我說的「大醫生給孩子做手術」這樣執行的。

剛做完手術
後來孩子眼睛消腫了,兩邊下眼瞼的傷口縫合根本不像是出自同一人之手,我覺得很奇怪。
我媽是位全科醫師,以她的經驗告訴我:手術縫合成這樣,基本上算是失敗了。


剛做完和拆線前

左眼的縫合很不整齊。
我很震驚,新加坡的大醫生做手術做成這樣?不至於吧!
手術後複診一次,拆線都沒有再看到那位大醫生,直到現在,一個月後再一次複診,才見到他。
我把心中的疑惑問了出來:
孩子兩隻眼睛下邊的傷口看起來不像一個人縫的,現在她往下看,眼皮下都是褶皺,而且還有一段睫毛沒長出來,是不是下眼皮以後就有缺陷了?上次拆線的那位醫生說,如果恢復不好的話可以重做的。這是在開玩笑嗎?孩子到底能恢復好嗎?
這位大醫生回答我,沒有切到睫毛毛孔,以後會長出來,眼皮恢復了還是不滿意的話,可以使用填充劑。在我看來,這樣的說法太不負責任了!
我心裡急了,孩子才10歲!我們做倒睫手術,是不想孩子損傷眼球,可是也不能一次次遭罪做手術啊!
想到完全不像一個人縫出來的傷口,我就問,到底是誰做的手術?
大醫生的第一次回復我說,那天你看到的人。
我追問,是你做的嗎?他又一次重複,是你看到那天在場的人。
經不住我刨根問底,他才進一步解釋說,是當天主刀的醫生在他的指導下完成手術的,因為我們有政府補貼。如果我們拿自己付費的私人套餐(Private Package),那就是他主刀。
我當場就愣住了,新加坡公立醫院竟然還有這種「默認規則」?!在這之前為什麼沒有醫護人員和我講?
我不敢想像現場是多少個人拿著我女兒的眼皮做練習!而且,大醫生在旁邊指導的話,縫合成這樣也能通過嗎?
孩子第一次做手術,我們也不是土生土長的新加坡人,怎麼會懂得那麼多流程跟默認規則呢?
醫院辦理手續的護士,看我們是公民就自動放去了政府補助那一欄,根本沒有給我們說拿不拿補貼還關係到誰給孩子做手術。

我給孩子們買的保險是私人醫院最高級別的,完全可以報到完,根本也用不到政府的補貼。(目前也是保險報完了,把用到的政府補貼也補了進去。)



如果我早知道還有這種默認規則,肯定會跟醫院講,我們不要補貼,只要大醫生主刀。知情權和選擇權,是病人和家屬的基本權利,也是醫院的必須有的告知職責吧。
可是,直到我複診有機會見到大醫生,並且再三追問才知道「真相」。
目前我家這種情況,沒有白底黑字的要求誰做手術的確據,只能確認手術效果不好,等專門處理術後病人關係的部門打給我。
每次看到孩子的眼睛,我心裡都很難過,眼皮不像我們身體的部位,割多了眼皮會往外翻,修復很困難。
10歲的女孩已經很懂事了,
最近一段時間心情不好很少笑。
跟外婆發信息和照片,說自己不漂亮了。

希望我家的這次經歷,可以給大家提個醒,如果比較介意手術效果,一定要跟醫院確認大醫生「主刀」。如果拿補貼,更要問清楚是誰去主刀做這個手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