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交通警察局宣布,8名駕駛未安裝限速器的重型車輛的司機,因在2025年12月至2026年5月期間超速行駛,已於2026年7月28日在法庭被起訴。被攔截的車輛包括巴士、水泥攪拌車和貨車,這些車輛在新加坡各高速公路上被發現嚴重超過了規定的限速。
這8名男子年齡在30歲至55歲之間,根據《1961年道路交通法》第63(4)條被指控超速。其中一名54歲的巴士司機在兩周內三次違規,於2026年4月6日、8日和18日在實里盞高速公路(Seletar Expressway)同一路段以74-75km/h的速度行駛,而該路段的限速為60km/h。
其他案例還包括:兩名水泥攪拌車司機在同一天於濱海沿岸高速公路(Marina Coastal Expressway)被截獲,車速分別為56km/h和58km/h,而限速僅為40km/h,超速幅度近50%;另一名水泥攪拌車司機在泛島高速公路(Pan Island Expressway)上以64km/h的速度行駛,而限速同樣為40km/h。
處罰措施
根據《道路交通法》,超速違規最高可被處以1,000新加坡元的罰款,或最高三個月的監禁,或兩者兼施。第二次或後續被定罪者,罰款可高達2,000新加坡元,監禁最高六個月,或兩者兼施。違規者還可能面臨被取消所有類別車輛駕駛資格的處罰。
被發現超過規定限速的重型車輛還必須接受檢查,以驗證其限速器是否正常工作。未能將車輛提交檢查本身也是一種違規行為,最高可被處以1,000新加坡元罰款或三個月監禁。
強制安裝限速器範圍擴大
這8起案件正值新加坡逐步擴大強制安裝限速器的要求,以覆蓋更多重型車輛。
法律規定,最大載重(MLW)超過12,000公斤的重型車輛必須安裝可運行的限速器。新規定將此要求擴展至最大載重在3,501公斤至12,000公斤之間的貨車,並根據車輛年齡和重量分階段實施法定截止日期。
對於2018年1月1日前註冊的舊貨車,最大載重在5,001公斤至12,000公斤範圍內的車輛要求已於2026年1月1日起生效;最大載重在3,501公斤至5,000公斤範圍內的貨車必須從2026年7月1日起遵守該規定。
對於2018年1月1日或之後註冊的新貨車,5,001公斤至12,000公斤範圍的要求將於2027年1月1日起適用,3,501公斤至5,000公斤範圍的要求則從2027年7月1日起適用。
限速器將貨車的最高時速限制在60km/h。警方敦促尚未安排安裝的公司和貨車車主立即通過新加坡警察部隊網站列出的授權代理商進行安裝,因為不合規的貨車將被禁止上路,且無法辦理路稅更新。
給其他道路使用者的提醒
交通警察局在公告中同時呼籲其他駕駛員,在與安裝了限速器的貨車共用道路時,請保持耐心和禮貌,因為這些貨車的行駛速度可能低於周圍車流。
警方表示:「限速貨車有助於提升整體道路安全。通過大家的理解和負責任的協作,我們可以為所有人創造一個更文明、更安全的駕駛環境。」
超速依然是新加坡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之一。特別是對於重型車輛,超速行駛給其他道路使用者帶來的後果可能是災難性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