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洗錢案的被告蘇劍鋒。
(新加坡訊)洗黑錢案前天過堂,被告之一蘇劍鋒稱在保安機構里的保險箱內是空的,警方搜獲1700萬新元的巨款後又稱是幫「神秘人保管」,還說自己在獅城開公司是總裁,卻說不出公司地址,最後要求保釋被拒。
新加坡警方日前偵破該國最大宗的洗黑錢案,共有9男1女被控,涉案金額已超過28億新元。
其中四名被告蘇劍鋒(35歲)、張瑞金(44歲)、林寶英(43歲)和王德海(34歲)的案件昨天過堂,國家法院法官批准控方申請,諭令四人不准保釋候審,還押監獄。
其中,控方指蘇劍鋒隱瞞現金來源,提出的解釋也不合理。
控方透露,有證據顯示蘇劍鋒資金來源來自遠程賭博的收益,而他買屋子時是使用現金付款的。
蘇劍鋒在接受調查時,否認自己在策安保安機構有保險箱,警方後來查出他名下確實有保險箱後,他又改口表示保險箱是空的。警方後來從保險箱裡找到巨款,蘇劍鋒再改口說他幫一個叫「阿樂」的人保管現金,但他無法提供「阿樂」的資料。
蘇劍鋒共面對4項控狀,其中3項是牴觸貪污、販毒和嚴重罪案法案(沒收利益)的控狀,指他於今年8月22日,被發現在3個策安保安機構的保險箱裡,放有1700萬新元現金。
另外,蘇劍鋒稱自己是一家當地公司的總裁,但調查顯示該公司是間空殼公司。控方指蘇劍鋒所提供的財務報表缺少很多細節,沒有註明資金和資產來源,公司戶頭今年也沒有存入任何款項。
蘇劍鋒甚至連公司地址都不知道,也「不清楚」公司的生意。
法官指蘇劍鋒國外有大筆資產,有畏罪潛逃風險,律師與蘇劍鋒見面時或有些不便,但不足以構成讓蘇劍鋒獲保釋的理由。法官駁回蘇劍鋒保釋申請,案展下個月3日進行審前會議。
稱在杜拜賣270棟房
蘇劍鋒解釋說他在2018年至2022年間當房屋經紀,在杜拜賣了270棟房子,因此累積財富,但控方指出,蘇劍鋒2019年至2022年在新加坡,質疑他如何在杜拜賣屋。
蘇劍鋒代表律師表示,在菲律賓進行網上賭博並不犯法,如果控方認為它是犯法的行為,就必須拿出證據。
控方對此提出反駁,表示案件還在調查中,不過初步調查顯示,蘇劍鋒資金主要來自遠程賭博收入。
控方解釋,在菲律賓經營遠程賭博雖不犯法,但還是受當地政府管制,需有執照才能經營。蘇劍鋒沒有向控方提出有關執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