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訊)詐騙團伙以柬埔寨園區為基地,撥電騙本地人,涉案總金額超過5000萬元。其中一名37歲獅城男騙子昨早被判監29個月及罰款。
被告是現年37歲的陳文政,他面對4項包括牴觸組織罪案法令以及貪污、販毒和嚴重罪案(沒收利益)法令控狀,他昨早承認其中兩項,餘項交由法官下判時納入考量。他最終被判29個月監禁,以及罰款3540元。
根據控方陳詞,詐騙團伙在柬埔寨經營詐騙中心,主要針對新加坡居民。調查顯示,團伙成員至少78人,在一年內騙取的總金額約5250萬元。眾多受害者中,90人的年齡超過65歲,他們損失的金額高達1180萬元。
根據控狀,被告於2024年11月24至27日前往柬埔寨金邊,加入詐騙團伙,期間多次假冒政府人員行騙。
另外,他也被控於2025年3月2日在遠東商業中心的一家手錶行,將一隻勞力士手錶,兌換得5萬3100元現金。手錶是另一名團伙成員鄭敬安交給被告的,相信是用犯罪贓款購得。
被告抵達金邊後,鄭敬安將勞力士交給被告,之後再由他帶回新加坡。
根據早前報道,新加坡警方與柬埔寨國家警察2025年9月9日合作展開跨境行動,搗毀一個專門冒充政府官員詐騙新加坡居民的犯罪集團。
當時警方逮捕了12人,包括9名新加坡人、2名馬來西亞人以及一名菲律賓人。
該名菲律賓女子迪薇拉(35歲)已於今年8月被裁定罪名成立,判入獄25個月。另一名30歲大馬男子葉志明加入團伙後,因騙不到錢,3天就被解僱,早前也被判坐牢16個月2周。
警方也通緝包括鄭敬安在內的34人。(人名譯音)

陳文政加入在柬埔寨金邊的團伙,向本地人行騙。 (海峽時報)
律師:被告沒成功騙錢
律師代被告求情時稱,被告當時財困,加上童年好友聯繫他,因而加入犯罪團伙。他抵達柬埔寨金邊後,被帶到賭場、夜店和餐廳等,當下不知要從事詐騙相關工作。
律師也指,被告在柬埔寨期間並未成功騙到任何人的錢,之後不想再從事詐騙,以母親入院為由離開。
律師說被告並非犯罪團伙的頭目,事後也積極配合警方調查。
法官下判時說,被告清楚知道所加入的團伙涉及詐騙,並指被告在行騙時,不曾考慮受害者的背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