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兩名男子喝酒後乘搭私召車回家,竟對男司機起色心,途中非禮男司機。
39歲馬來西亞籍被告吳雪鴻(譯音,美髮師)是新加坡永久居民,以及40歲新加坡籍被告梁偉明(譯音,兼職室內設計師)是朋友,各面對一項非禮控狀。他們否認有罪,昨日在新加坡國家法院受審。
控方昨天傳召三名證人供證,包括兩名警方人員,以及下午在清堂下供證的32歲受害者。
兩被告是在2018年11月12日,凌晨1時18分到3時03分犯案。根據控狀,吳雪鴻涉嫌在汽車行駛途中,觸摸受害者大腿,親吻受害者左臉頰和左唇。他也被指隔著褲子摩擦受害者下體。
梁偉明則被指觸摸受害者的乳頭和用手摩擦他下體。
根據控辯雙方同意的案情,案發前一天晚上大約10時,兩被告到尼路一家酒吧和朋友見面喝酒。
他們喝一夜酒後決定回家,梁偉明叫了受害者所駕駛的私召車送他們回家。兩人住不同地方,上車後他們坐后座乘客位。
汽車在中央快速公路行駛時,梁偉明涉嫌非禮受害者。梁偉明下車後,吳雪鴻就坐到前座位,然後涉嫌非禮受害者。
當汽車抵達目的地後,吳雪鴻指示受害者開進多層停車場,並說要上廁所,叫受害者等他。不過,受害者把車開走。
受害者在凌晨3時余報警,並把吳雪鴻留在車上的物件交給警方,包括多張信用卡、手機、身份證和馬來西亞駕照等。兩被告在同年11月14日被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