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訊) 馬來西亞男子來新充當錢騾,不法分子為追蹤他的位置,在他手機安裝應用程程以防他捲款逃,也在他收取大筆款項時,使用視訊「監視」。
來自馬來西亞砂拉越的被告陳存民(27歲,譯音)面對一項牴觸貪污、販毒和嚴重罪案(沒收利益)法令的控狀,被判坐牢10個月。
案情顯示,被告經朋友介紹,應徵一份與「護照申請的門路」有關的新加坡工作,並接受面試。他在面試後,被要求提供自拍照、護照資料和母親的聯絡。
之後,他被安排到新山一酒店和3名素未謀面的文身男子見面,對方解釋說,這是一份「走後門的工作」,他需要前往他們提供的地點,並向身份不明的人士收取款項。為了防止被告攜款潛逃,對方在被告的手機里安裝了一款應用程式,以即時追蹤他的定位。
被告也被指示在與他人碰面收錢時,必須戴口罩,並避免在有監視器的地點收錢。作為回報,被告每天可獲得400令吉報酬。
今年1月2日,被告乘飛機從砂拉越到新山,並在隔天入住當地一家酒店,之後往返馬新干案。期間,他主要透過Telegram與一名叫「朱迪」的人聯繫。每天入境新加坡前,他都必須拍下自己的當日服裝寄給對方,抵達指定地點後,還要發送即時定位以供核對。
1月4日,上午約9時55分,被告到湯申路上段向一名中國籍男子收取約一萬新元現金時,鑒於交易金額較大,「朱迪」指示被告在會面期間與他保持視訊通話,被告遂一照辦。
被告最終於1月7日在勞明達一帶試圖向一名中國籍男子收取1200新元時被捕。該受害者先前墜入移民騙局。
短短4天內,被告共向11名墜入騙局的受害者,收取超過4萬新元贓物款。
案情指出,被告在今年1月3日至6日期間,每天頻繁往返新加坡與新山兩地。其間,他涉嫌流竄至宏茂橋、牛車水、武吉巴督以及某體育館等地,向11名受害者收取介於1000新元至1萬3000新元不等的款項。每當他返回新山酒店後,便會將當天收到的全部贓物款上繳給一名身份不明人士。
調查顯示,被告所收取的款項涉及來自詐騙案的受害者,包括求職詐騙以及虛假承諾的「新加坡永久居民加急申請」詐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