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女傭兩度遭男僱主非禮,因不敢報警一直隱忍,案件最終被中介意外揭發 一名印尼籍女傭兩度遭男僱主非禮後,曾向丈夫和朋友訴苦,甚至一度表示想逃離僱主家。但由於她曾向僱主借錢,又擔心女僱主不相信自己,因此遲遲不敢報警。案件後來因中介上門了解她工作狀態,才意外被揭發。
涉案男僱主現年42歲,原本面對三項非禮控狀。他星期二(7月7日)承認其中兩項,最終被判入獄九周,並須賠償受害女傭70元。
根據案情,受害者是一名26歲的印度尼西亞籍女傭。她於2023年5月17日抵達新加坡,同月25日開始為被告夫婦工作,月薪620元。
2023年11月,被告趁妻子不在家,女傭在廚房忙碌時,從身後輕拍她的臀部。到了2024年1月,被告再次趁家中無人,經過女傭身邊時拍打她的臀部。
事情發生後,女傭通過WhatsApp向丈夫和朋友傾訴。她的一名朋友表示,兩人從2023年起就認識,每個月休假時都會見面。朋友發現女傭情緒低落,還曾說過想從僱主家逃走。
不過,這起案件並不是女傭主動報警揭發的。
2024年3月,女僱主發現女傭四處借錢,工作也心不在焉,於是通知中介介入。中介在3月20日上門了解情況時,先發現女傭有上網賭博的問題,女傭也承認自己因賭博而向他人借錢。
隨後,中介繼續關心她是否在工作上遇到其他困難,女傭這才說出自己曾遭男僱主非禮。中介之後私下向男僱主核實,對方承認了自己的行為,並在中介和妻子的見證下向女傭道歉。
女傭後來透露,她早在2023年7月就因家中急需用錢,向男僱主借過1000元。也正因為這層關係,她一直不敢報警。
她認為女僱主未必會相信自己的指控,畢竟對方是男僱主的妻子。她也向警方表示,女僱主平時比較嚴厲,她擔心一旦報警,反而會被責罵。
直到2024年5月23日,女傭受邀前往家庭傭工中心參加面談時,才向職員說出自己遭男僱主非禮的經歷。職員隨即報警處理。
被告後來在2025年4月17日被逮捕,並於今年5月22日賠償500元給女傭。
這起案件也提醒大家,家庭傭工在異國工作,本身就處在相對弱勢的位置。如果遇到不當對待,不應該因為借錢、身份、工作關係或害怕被責怪而選擇沉默。僱主更應該明白,家裡不是法外之地,傭工也不是可以隨意欺負的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