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4日訊)18歲少女3小時內連打2少女,不僅用菸頭燙脖子、讓友人騎在對方身上,揚言要挖她眼球割她鼻子,還逼另一人跪地磕頭。
被告吳國玲因兩起傷人事件,面對糾眾鬧事、刑事恐嚇和蓄意傷人罪的控狀。
案情顯示,被告去年12月17日凌晨3時許,在社交網站上看到朋友生日派對的視頻,發現自己討厭的15歲同事也去參加。壽星隨後向被告傳簡訊,指該少女說被告的壞話,讓她勃然大怒,立即與友人前往東海岸某公寓的派對現場。被告抵達前,還囑咐壽星先拖住受害者,確保能與其見面。
她約5時30分抵達後與受害者在泳池旁對質,隨後對其掌摑,還抓她頭髮、拳打她,甚至把她推在地上。
儘管受害者不停哭泣,被告的4名友人還騎在她身上,對她冷嘲熱諷,被告繼續對其拳打腳踢,還用菸頭燙她的脖子。
幾個人為了躲避保安,躲到公寓後面,繼續對受害者施暴,被告還指使友人用力打,造成對方鼻子流血,倒地不起。
被告接著把她拉起,恐嚇說:「我要把你的眼球挖出,鼻子割掉,把你所有器官都拉出來,並把你的指甲逐個拔掉,活活扒你的皮。」
壽星公的母親後來發現這事件並加以制止,但被告與友人謊稱受害者在她們抵達前就已受傷。
受害者隨即前往竹腳婦幼醫院,被診斷出鼻子骨折,頸項燙傷等7處傷勢。
控方表示還未結束調查,因此法官判被告繼續還押一周,案件將在下周二(12月10日)過堂。(人名譯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