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訊)5名中國籍男子涉嫌向新加坡執法人員行賄被控,新加坡貪污調查局調查揭露,5人刻意犯罪,試圖憑藉當局在調查期間發放的特別准證,延長逗留的期限,在新加坡售賣非法春藥。
這5名中國籍被告是肖擷知(43歲)、許志深(37歲)、許壁歆(31歲)、黃創順(40歲)和林良俊(32歲)。他們昨日在新加坡國家法院分別被控1至4項牴觸防止貪污法令的控狀。
貪污調查局昨日發文告,調查揭露,5人是為了獲取特別准證才犯下行賄罪,以延長在新加坡逗留時間,在保釋期間繼續從事販賣非法春藥的勾當。他們也付費給擔保人為他們進行擔保。
此案件的主謀是一名新加坡人,目前已被逮捕。他也涉嫌吸毒,目前正在接受新加坡中央肅毒局調查。

新加坡貪污調查局人員帶肖擷知(前排左3紅衣者)到新加坡芽籠一帶協助調查。
《聯合早報》報導,控方在法庭上申請不讓被告獲得保釋,除了上述原因,控方也指貪污在新加坡屬於嚴重罪行,若被告保釋在外,有與其他正在接受調查的人串謀的風險。
另外,控方也申請將案件展期兩周,以完成調查,並考慮是否加控被告。
法官批准控方的申請,下令5名被告不得保釋,案展8月1日再度過堂。
根據新加坡防止貪污法令第六節條文,貪污若罪成,違例者將被判最高10萬新元罰款,或最長5年監禁,或兩者兼施。
控狀顯示,肖擷知涉嫌在今年1月22日,在非吸煙區的巴士站抽煙時,試圖以400新元賄賂3名新加坡國家環境局人員,要求對方不要對他採取行動。
許志深涉嫌在今年4月27日以119新元賄賂兩名警員。許壁歆則被指在今年5月3日賄賂一名警員70新元,要求警員不要搜查他的身份。
林良俊則涉嫌在今年6月24日,以160新元賄賂4名警員,希望後者不要在一起交通事故中,對他採取行動。
所有執法人員都拒絕賄賂。貪污調查局的調查仍在進行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