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被告陳文良協助詐騙團伙,偽造127張發票欺騙新加坡稅務局發出消費稅回扣,被判入獄3年6個月又1星期。(取自早報網)
(新加坡訊)詐騙團伙開空殼公司設「失聯貿易商騙局」,一名52歲男子被招攬協助偽造127張發票,製造逾4700萬元交易假象,被判入獄3年6個月又1星期。
《聯合早報》報道,被告陳文良面對一項牴觸公司法令、兩項向公務員提供假資料的控狀,他早前承認其中兩項,餘項交由法官前日下判時一併考慮。
調查揭露,共有10人參與這起失聯貿易商騙局,主謀是越南籍男子鄭天勇和新加坡籍男子嚴子辛(43歲)。
在這起「失聯貿易商騙局」中,新加坡國內稅務局和出口商都有損失。
國內稅務局發出約77萬2118元的消費稅回扣,若不是識破騙局,當局發出的回扣可能高達近800萬元。
在這類騙局中,詐騙團伙一般通過操縱多家公司組成的供應鏈犯案,涉及空殼公司、幽靈貨物和虛假交易等。
案情顯示,這個團伙設立一家空殼公司Nagore Trading,偽造公司收據,假裝轉售「貨物」給緩衝公司(buffer company),再由緩衝公司轉賣給不知情的出口商。
出口商接著把「貨物」賣給外國買家,但所謂的外國買家其實也由詐騙團伙操縱。
由於賣出新加坡的貨物都免繳消費稅,出口商賣給外國買家後,可回頭向當地稅務局申請全額消費稅回扣。
新加坡稅務局一旦批准這些虛假交易的回扣便會蒙受損失;若當局發現有詐而不批准回扣,蒙受損失的就是出口商。
被告賺取逾14萬
被告2015年通過1人結識嚴子辛,後者邀他加入計劃,負責管理從事銷售清潔用品業務的緩衝公司xShine。
2015年7月至2016年1月,被告在收到Nagore開給xShine的偽造發票後,在發票蓋上公司印章和簽名,再交給Nagore。
被告也會用公司現金券付款給Nagore作為「付款證明」,以偽裝成銷售交易。
嚴子辛也會告訴被告買家、貨物、數量和價格等細節,讓後者幫忙偽造發票。
案發期間,被告至少偽造127張發票,涉及約4740萬6050元。被告也在2015年8月至2016年1月,協助嚴子辛轉帳692萬8050元給一家公司。
被告從中賺取至少14萬2060元酬勞,至今未作出賠償。
另外,新加坡稅務局人員在2016年9月14日錄取被告口供時,被告謊稱自己是在商貿展覽和科技展覽上,結識Nagore董事和其他供應商等,但這些並非事實。
直到2018年10月2日,被告才向新加坡商業事務局坦白。
控方指出,被告聽從其中一名主謀的指示,簽署和偽造發票,涉及金額逾4700萬元,又向稅務局作出虛假的消費稅申報。
控方說,被告在這起騙案中發揮關鍵作用,並從中賺取至少超過14萬元的個人利益,因此促請法官判被告坐牢3年6個月又1星期至4年又1星期。
被告律師求情時說,被告僅是協助偽造發票,相比之下,其他共犯的角色還包括設立公司等,懇請法官輕判。(人名譯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