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訊)「無罩嫂」沒戴口罩逛街被控,案件昨天早上下判,法官指她之前因犯下類似罪行被判坐牢16周,出獄不到半年重犯,沒有悔意,最後判「無罩嫂」坐牢9周,罰款3000新元。
《新明日報》之前報道,被告潘秋玉(56歲,譯音)被指在去年3月6日下午約3時02分,於烏節路一帶沒戴口罩逛街。獅城網紅下雪當時在烏節路進行街拍時巧遇潘秋玉,並將過程拍了下來。被告也被指在3月31日,沒按時到旅遊局協助工作人員調查此事。
被告面對三項牴觸冠狀病毒19(臨時措施)2020條例,以及一項牴觸傳染病法令的控狀。她不認罪,經4天審訊後,法官於8月判被告罪名成立,案件昨天早上下判。
法官下判時說,雖然現在沒有強制國人外出戴口罩,不過還是要給予被告適當懲罰,以傳達國人不能隨意違反條例的信息。
法官表示,被告之前因犯下類似罪行被判坐牢16周,出獄不到半年重犯,顯示她並無悔意,沒有吸取之前的教訓,而且被告沒戴口罩的影片上傳後,引起公眾熱議。被告最後被判坐牢9周,罰款3000新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