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警方商業事務局與七個陸路警區在2025年2月21日至3月6日展開為期兩周的打擊詐騙行動。期間共傳召207名男性及96名女性協助調查,年齡介於15至77歲,涉嫌擔任詐騙集團成員或「金錢騾子」。初步調查顯示,這批涉案人員疑與超過1,200起詐騙案件有關,主要涉及投資騙案、求職騙案、電商騙案、假冒政府官員及假冒親友等手法,受害者合計損失逾900萬新元。
涉案人員正被調查是否觸犯《刑法典》第420條文的欺詐罪、《防止賄賂及毒品販運等嚴重罪行(利益充公)法令》的洗黑錢罪,以及《2019年支付服務法令》第5條文規定的無牌提供支付服務罪。根據相關法令,欺詐罪最高可判處10年監禁,並處罰款;洗黑錢罪最高可判處10年監禁、最高50萬新元罰款,或兩者兼施;在新加坡無牌經營任何類型的支付服務業務,最高可被罰款12萬5,000新元、最高3年監禁,或兩者兼施。
警方強調,對任何涉嫌參與詐騙活動的人員均採取嚴肅執法態度,一經查實將依法嚴懲。公眾切勿因他人請求而將自己的銀行帳戶或手機線路借予他人使用,一旦這些帳戶或線路被用於犯罪活動,帳戶持有人也將承擔法律責任。
欲了解更多防騙資訊,公眾可瀏覽www.scamshield.gov.sg,或致電防騙熱線1799。若掌握相關騙案線索,可撥打警方熱線1800-255-0000,或通過www.police.gov.sg/i-witness在線報案,所有信息將嚴格保密。
公眾事務處
新加坡警察部隊
2025年3月7日,下午2時3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