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方已逮捕一名37歲男子,懷疑其涉嫌一起猥褻案。
2026年5月27日早上約7時40分,警方接報稱,一名身份不明的男子在雙溪 Tengah 路(Sungei Tengah Road)附近涉嫌猥褻一名62歲女性。
通過廣泛的後續調查,並藉助警方攝像頭及閉路電視(CCTV)的圖像,裕廊警區(Jurong Police Division)的警員確認了該男子的身份,並於2026年6月3日將其逮捕。
該男子將於2026年6月5日在法庭受審,被指控觸犯《1871年刑法》第354A(1)條文下的特定情況猥褻罪。該項罪行可被判處不少於兩年且不超過10年的監禁,以及鞭刑。
警方對那些獵捕毫無防備的受害者並威脅社區成員人身安全的性犯罪者採取「零容忍」態度。犯罪者將依法受到嚴懲。猥褻案的受害者應迅速遠離犯罪者,並在確保安全的情況下立即報警。在確保人身安全的同時,受害者應儘量記錄關鍵細節,如犯罪者的體貌特徵、衣著、事發時間及地點。
公共事務部 新加坡警察部隊 2026年6月4日 @ 晚上11: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