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訊) 已婚七旬婦女「墜入愛河」,為網絡男友開設3個銀行戶頭,結果戶頭被用來轉移逾44萬新元可疑款項,婦女接受警方調查時,還謊稱遺失卡背寫著密碼的提款卡,才被他人利用提款。
被告江佩華(譯音,75歲)面對6項包括欺騙、妨礙司法公正和牴觸濫用電腦法令的控狀。她早前承認其中兩項,餘項交由法官下判時納入考量。
根據案情,被告在2021年12月透過WhatsApp結識一名自稱為「約翰」的新加坡華裔,他聲稱在美國居住多年後回國,並在一艘船上工作。被告視他為網路男友。
不久後,約翰要求被告開設銀行戶頭供他使用,被告在同月24日向中國工商銀行申請開設戶頭,謊稱她是戶頭的使用人。
被告順利開設銀行戶頭後,將提款卡寄給約翰,並傳短訊告知約翰提款卡的密碼。
2021年12月27日至2022年2月25日期間,上述戶頭被不知名的第三者用來接收和匯出可疑款項約25萬9481新元。
新加坡警方在2022年1月和3月接獲兩人報案,根據他人的指示,分別把錢轉入華僑銀行戶頭和馬來亞銀行戶頭。
調查揭露,這兩個戶頭在被告名下,且被用來轉移共約18萬7100新元可疑款項。
被告在接受警方調查時,謊稱沒有把戶頭交由他人使用,且提款卡已遺失。當被問到為何有他人能提款時,又謊稱因擔心忘記密碼,把密碼寫在提款卡的背面。
被告過後才向警方承認,接受問話前曾與約翰討論如何應付警方,決定編造謊言,隱瞞為約翰開設銀行戶頭,以及把提款卡和密碼交給約翰的事實。
公設辯護人辦公室的律師為被告求情時說,被告是愛情騙局的受害者,她在2021年5月收到約翰的信息,對方不斷發送信息直到被告回復,兩人逐漸建立起友情。
久而久之,被告墜入情網,把約翰當作網路男友,後者承諾會照顧她以及她的丈夫和兒子。約翰也介紹「女兒」與被告認識,被告把她當親生女兒看待。約翰的「女兒」也會稱呼被告為母親,與她閒聊日常瑣事。
約翰也稱,他將來會在新加坡買房,與被告同住,但正在就讀護理課程的女兒需要錢完成學業,他在事業上需要錢購買一些器材。被告聽信約翰的說辭,向朋友和僱主借錢,前後被約翰騙了2萬新元。
被告的代表律師周二(7月9日)在庭上代她求情。律師透露,被告的丈夫臥病在床,兒子也因心理疾病無法工作,兩人都必須由被告照顧。
「被告的教育程度低,再加上年事已高,墜入精心策劃的騙局並非毫無理由。她不清楚銀行戶頭的用途,也並非為了金錢犯案,因此懇請法官考慮讓被告接受緩刑監視評估,或判她坐牢不超過一周。」
控方認為,被告將銀行戶頭給他人用來轉移可疑款項,刑罰必須起到阻嚇作用,因此緩刑監視並不合適,建議法官判她坐牢6至8周。
法官諭令,案展至8月15日下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