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訊)新加坡夜間娛樂場所業者刊登招聘廣告,有業者招募KTV、夜總會歌手開出1萬2000新元高薪,也有夜總會以同樣高達1萬2000新元的高薪招募舞台或公關經理。
根據新加坡人力部現有公平雇用守則,欲聘請外籍雇員想為其申請就業准證的僱主,必須先在新加坡政府職業前程配對網站(MyCareersFuture)登廣告,確保請不到新加坡人後才能考慮外籍雇員。
為遵守公平僱傭守則確保新加坡人可申請,新加坡夜店業者將徵聘歌手廣告登在新加坡政府求職網站,並公開薪資範疇和所需的13個條件。
《新明日報》查詢新加坡政府的求職網站,發現目前至少有3家夜間場所刊登了招募歌手的廣告,當中有KTV夜總會指明應徵者除了要具備流利的越南語,還要有在越南的人脈,招聘業者並開出高達1萬2000新元的薪金
記者觀察這些徵才廣告,當中有兩則至今各有一人提出申請,包括開出1萬2000新元高薪的KTV。另一家夜總會則開出最高8000新元(約2萬8102令吉26仙)的月薪。兩則廣告皆於本月7日刊登,申請截止日期為2月6日
綜合幾家業者的招募廣告,整理出這13條件。
1.必須參加演出面試或表演選角。
2.平穩、完美呈現現場表演。
3.與其他表演者和演出總監一起排練,以熟悉表演。
4.向編劇與演出總監了解演出劇情與角色。
5.就導演和其他表演者提出的意見和回饋改進。
6.執行演出經理所分配的臨時工作,包括安排樂器和道具抵達表演現場。
7.工作時間為晚上9時至凌晨5時,或傍晚6時至凌晨3時。周末和公共假期必須工作。
8.在壓力下工作的能力。
9.高標準的組織和溝通能力。
10.必須與泰國、越南和韓國表演者有現有且活躍的聯繫。
11.擁有解決問題和獨立思考的能力。
12.需要出差到泰國、越南和韓國。
13.紮實的泰語、越南語和韓語口頭和書面溝通能力
受訪業界人士認為,上述業務或也涉及許多協調工作,並非單純只是表演而已。
新加坡娛樂聯盟秘書長鍾尚鴻受詢時表示,一般公眾或會對諳泰語或越南語的表演者有某些既定印象,但並非只有外籍雇員才有這樣的語言能力。
也是Major 99家庭卡拉OK娛樂中心負責人的鐘尚鴻指出,泰國和越南歌曲在新加坡有一定的市場需求。
他舉例,兩周前剛在聖淘沙名勝世界舉行的泰國音樂節就請來許多泰國的重量級表演者。
「一些夜間場所和演出機構也會不時在新加坡辦演出,希望能聘請不同的海外表演者。全職員工表演者往往需要負責表演協調,若有泰國等地的表演者人脈或對當地文化的了解, 則也能充當外國市場顧問,協助公司引進這些不同的娛樂表演元素。「
雖然能符合資格的料更多為外籍人士,但鍾尚鴻表示,如果能由懂得外語的新加坡人來當,對僱主而言最好不過。
他說,新加坡員工在工作上除了語言障礙更少,無論是台上演出或台下當公關,這些雇員了解新加坡文化與民情、更懂得新加坡顧客的需求與喜愛。
「但這些人並不多,需求大於供應。再加上一般夜間場所利潤往往不低,因此以這樣的高價請人,不算稀奇。」
新加坡夜生活娛樂總商會會長納森說,新加坡也有不少永久居民符合這些僱主要求的語言能力,且依僱主開出的條件,該職務並非只是歌舞表演,也涉及演出協調工作等。
他認為,有的業者在招聘廣告中開出的條件似乎太嚴苛,若最後沒有新加坡人應聘,不排除新加坡人力部會要求業者修改廣告內容再招聘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