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新加坡,許多像這樣的中小型企業為了能夠申請更高的消費稅回扣並獲得稅收優惠,選擇註冊消費稅。
然而,註冊消費稅需要遵循一定的步驟,並且要持續遵守相關規定。
在新加坡,逃稅行為是受到法律嚴格制裁的嚴重犯罪,對進出口貨物偷逃稅款的貿易欺詐行為的處罰,一定程度上受到了新加坡重刑主義原則的影響。

與歐盟諸國偏向於民事責任認定或者行政處罰有所不同,新加坡企業實施貿易欺詐行為,將面臨新加坡法律的刑事責罰。
以下通過新加坡貿易欺詐的三個實務案例,做相應簡析,供各位參閱新加坡如何處理此類違法行為。


新加坡一家企業的董事因涉嫌通過虛假交易,偽造2億5200萬新元的虛假交易,以及涉嫌逃避逾400萬新元的消費稅而受到指控,這不僅是迄今為止最大的「失蹤貿易商騙局」案例,同時也對新加坡的消費稅制度構成了嚴重挑戰。
為了使虛假交易看起來真實,被告偽造了銷售收據和其他相關文件。
這些偽造的文件可能包括銷售合同、發票和交易記錄等,目的是誤導稅務部門和其他利益相關者。

一旦被定罪,這名男子將面臨一系列嚴重的法律後果: 根據《公司法》第340(5)條,他可能會因為每項欺詐交易的指控而受到最高七年的監禁、罰款或兩者並罰。
在《刑法典》第465條下,每項偽造罪的指控可能導致不超過四年的監禁、罰款或兩者並罰。
依據《刑法典》第477A條,每項偽造帳目的指控可招致最高十年的監禁、罰款或兩者並罰 根據商品及服務稅法第62(1)(b)條,每項逃稅的罪名將可能使他面臨最高七年的監禁、罰款或兩者並罰。 此外還將被追繳少繳稅款的三倍作為額外罰款。


作為汽車進口公司Smartcar Auto的獨資經營者,47歲的陳來欽因漏繳巨額消費稅和提供虛假資料而受到法律的制裁。
根據關稅局和陸路交通管理局在1月2日的聯合聲明,陳來欽的公司Smartcar Auto在2018年11月至2020年10月期間,未能繳納983輛進口車輛應繳的109萬8366新元消費稅。
此外,他還通過提供虛假信息,少付了519萬零893元的車輛附加註冊費(ARF)。

面對六項違反關稅法令和三項違反公路交通法令的指控,陳來欽在庭審中承認了自己的罪行。
法庭判決他監禁七周並罰款360萬元,然而由於他無力支付這筆罰款,最終被裁定需服刑43個月作為替代。


劉漢祥,46歲的M』 Exclusive車行獨資經營者,就因逃稅行為受到了法律的嚴懲。
從2017年春到2021年夏,他進口了超過1800輛汽車,卻故意漏繳了300多萬元的關稅和消費稅。
他不僅偽造發票,還巧妙地將車價分散到多張發票中,以此隱瞞車輛的真實價值。
更大膽的是,他還向陸路交通管理局提交了虛假資料,少繳了超過1600萬元的車輛附加註冊費(ARF)。

面對21項控狀,劉漢祥最終選擇認罪,法庭判決他入獄9個月,並處以600萬元的罰款。
但由於他無力支付這筆巨款,最終被加判了69個月的監禁。
此外,他還指使33歲的職員李佰豪偽造發票,李佰豪也因偽造文件罪被罰款1萬元。

新加坡一直被國際社會認為是一個重刑主義國家,如對犯罪行為的懲罰至今還保留著鞭刑。
在新加坡,逃稅的代價是沉重的,無論是通過虛假交易騙取稅款,還是通過偽造文件逃稅,違法者都將面臨嚴厲的法律制裁。

新加坡的法律體系為打擊逃稅行為提供了強有力的支持,確保了稅收法規得到遵守,同時也保護了國家的財政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