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被告周四到新加坡國家法院聆聽案件過堂。(取自《聯合早報》)
(新加坡訊)涉嫌把枕頭壓在3個月大女嬰臉上,導致女嬰窒息死亡,男子被控導致住在同一個屋檐下的孩子死亡的罪名。
被告是31歲的慕斯達金(Mustaqim Bin Rosli),案件涉及僅3個月大的女嬰諾米莎(Nur Misha Syaifa Binte Mustaqim)。
被告面對一項刑事法典304C條文的罪名,即導致或允許住在同個屋檐下未滿14歲的孩子死亡。
控狀沒有提及他們兩人的關係,但指被告與女嬰住在同一個住家,也經常與她有接觸。
被告涉嫌在2022年12月3日凌晨12時52分,在新加坡武吉巴督西第447A座的組屋單位內,把枕頭放在諾米莎的臉上,再用手按著枕頭,導致她窒息,最終死亡。
法庭資料顯示,被告曾面對一項在高庭審理的罪名,但控方隨後修改控狀,案件轉由新加坡國家法院審理。
《聯合早報》記者已向新加坡總檢察署詢問被告原本面對的罪名,以及改控的理由。
案件昨日過堂時,被告在一名男親友的陪同下出庭,全程顯得鎮定。他由公設辯護人辦公室的律師團隊代表。
案件將於6月1日再度過堂。涉及刑事法典304C條文的罪名若成立,被告將面對最長20年監禁,外加罰款或鞭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