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Grab旗下的私召車和送餐員。(海峽時報)
作者 許耀泉
本地私召車業者Grab本周一(11日)的一項宣布,引起兩極化的反應。
Grab宣布,從下周一起(18日),將司機等候乘客的寬限時間,從原來的五分鐘縮短到三分鐘。寬限時間一到,乘客就會被徵收三元的等候費。
消息一出,Grab旗下的私召車司機多數叫好,許多消費者則覺得不合理。
據報道,一名憤憤不平的公關公司老闆甚至在面簿上透露,他已指示員工公務出行時不再使用Grab,轉而使用其他出行方式。
企業為了盈利,自然無法取悅所有人,但Grab處理這個課題的方式,似乎讓它陷入「贏了理,輸了情」的局面。
司機:時間即金錢 縮短寬限時間是公平的做法
接受亞洲新聞台訪問的私召車司機都認為,縮短寬限時間是」公平的做法「,他們給出的原因基本上可以概括為以下幾點:
司機接單後,一般也需要幾分鐘才能抵達,乘客可以利用這段時間前往候車地點;
如果司機每載一名乘客,都必須多等五分鐘,一天內碰到10名這樣的乘客就浪費了50分鐘,而這段時間可以讓司機多載一些乘客;
有些地點(如私人公寓或位於市區的一些地點)不允許司機停車等候乘客,司機如果無法立即載到乘客,就必須繞路行駛,再回來接乘客。這不僅浪費時間,也浪費燃油,無形中加重司機的成本。

私召車司機如果無法立刻載到乘客,可能必須繞道行駛,浪費時間和燃油。(海峽時報)
一名受訪司機直言:
「乘客如果不想支付等候費,就應該準時抵達候車地點。我們(司機)只想載送一個乘客後,再接下一個。我們不想閒著。」
另一位司機則搬出一套長輩們常提起道理——「只有人等車,沒有車等人」:
」我們都搭過校車上學,請問校車會等我們到了才開走嗎?不會。大家都必須下樓等候校車。」
乘客:司機未必準時抵達 還須考慮年長乘客
網民當中,雖然有好些人認同這項舉措,並呼籲其他乘客準時乘車,表示不滿的還是占較多數。 從網民的留言中,可以歸納出幾個問題:
年長或行動不便的乘客,未必能在三分鐘內抵達候車地點;
有些司機還沒抵達候車地點,就先按下應用程式上的按鈕表示已經到達,也就是說,徵收等候費的「倒數計時」提早開始了,司機等候乘客的實際時間並不足五分鐘;
Grab應用程式顯示司機會在一段時間後到達(例如6分鐘),但司機卻在更久後才到達,有時甚至取消行程。乘客嘗試呼叫另一輛私召車時,卻發現車資增加了好幾塊錢。
Grab的回應讓乘客覺得被忽視?
Grab在回復媒體詢問時針對上述的一些反饋作出回應。
針對司機「搶先」註明已到達的現象,Grab表示已改進後端調控,讓司機在抵達候車地點或「非常靠近」的時候,才能註明已到達。
另外,專為行動不便的乘客服務的GrabAssist不受這次調整的影響。

GrabAssist司機協助以輪椅代步的乘客上車。(Grab提供)
GrabAssist的司機受過特別訓練,能為使用輪椅或其他輔助器具的搭客提供更安全的服務。
問題是:提供GrabAssist服務的私召車較少,車資也較貴,乘客如果只是行動較緩慢,而不是患有殘疾,不一定會選擇這項服務。

Grab應用里介紹GrabAssist服務的短文。加粗斜體字的備註里,第一句就指出:候車時間可能會較長。(截圖)
Grab也強調,絕大部分(94%)的的行程中,乘客都能在司機抵達後三分鐘內到達候車地點,而縮短寬限時間的另一個目的是提高司機的效率,並幫助他們減少燃油浪費。乘客遲到的等候費,也全額付給司機。
Grab在11日通過應用程式發給用戶的通知,則表達兩個重點:
「更短的等候時間,意味著更多人能搭到車。」
「為了確保您有充足的時間抵達候車地點,我們鼓勵您準備好之後才召車。感謝您的諒解。」

(截圖)
綜觀Grab給予各方的回覆,以及司機和乘客雙方的論述,不難發現乘客其實沒有反對「不浪費司機時間」這一點,但Grab和媒體及乘客溝通時,卻側重司機的利益,反而錯過了乘客關心的一個核心問題:
如果乘客遲到必須支付等候費,那如果司機遲到,甚至沒到,是不是也該通過折扣或其他方式,給乘客做出補償,以示公平?
縮短寬限時間的措施很快就要落實,Grab此舉最終是利是弊,隨後自有分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