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晾衣服示意圖。(圖:iStock)
兩鄰居因組屋走廊公共空間的使用鬧上法庭,結果住角落單位的阿叔接到庭令不得在走廊焚燒冥紙、停放腳車等,他遵守了約兩年後又再到走廊晾衣服和堆放個人物品,結果被控上法庭,今早(24日)被判罰款1000元。
根據法庭文件,67歲的Quek Hong Guan面對一項違反鄰里糾紛解決法令的罪狀,指他無視庭令,在住家外的走廊上晾衣服和堆放個人物品,被告認罪後今早被判刑。
這也是本地少數因觸犯鄰里糾紛法令而被控上法庭的案件之一。
違反庭令在走廊晾衣服
案情顯示,被告和鄰居因走廊空間的使用鬧不和,早前就鬧到鄰里糾紛仲裁庭。2019年7月5日,仲裁庭對被告發出庭令,要他在指定的地方燒冥紙,腳踏車也不得擺放在走廊上,以及不可以用加了魚血的水澆花等。
被告接到庭令後,遵守了有關庭令兩年多。
2021年11月12日到2022年2月7日,鄰居再次舉報被告占用走廊空間。
這次,被告在走廊晾衣服,也把腳踏車、鞋子和其他物品堆放在走廊上。
被告對此控狀認罪。控方表示,被告違反庭令,因此觸法,不過,他的鄰居並沒在這起事件中蒙受損失,所以請求法官判他罰款1000元到2000元。
罰款最後判他罰款1000元。在相關法令下,被告可被判罰款最高5000元或坐牢不超過三個月或兩者兼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