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馬來西亞青年涉嫌盜刷手機里的信用卡購買新手機而被判監。(取自早報網)
(新加坡訊)盜取他人信用卡資料後,輸入經改裝的手機錢包應用中,24歲馬來西亞青年受不法之徒指示到新加坡干案,盜刷手機里的信用卡購買新手機。
《聯合早報》報道,被告林偉傑(譯音)得逞後回返馬來西亞,但他事後重返新加坡,並在離境時被捕。
林偉傑落網後被控,面對包括欺詐、牴觸貪污、販毒和嚴重罪案(沒收利益)法令,及向公務員提供假資料等一共六項罪名。他早前已承認其中三項,其餘三項罪狀則交由法官下判時考慮在內。
法官歐陽德良下判時指出,被告的罪行涉及犯罪團伙,受害人是年長者,而被告至今也未做出任何賠償。不過,考慮到被告儘早認罪等求情因素,法官判他入獄兩年半。
調查顯示,受害人包括兩名已年過七旬的男女。兩人陷入電子商務詐騙,被盜刷信用卡,損失近6000元。
案情揭露,被告早在事發約七八年前認識一名叫傑克的男子。據被告所知,傑克與私會黨有聯繫,經常來回吉隆坡和新山。
2024年11月2日左右,傑克介紹被告認識男子麥克。在傑克和麥克的指示下,被告從傑克處獲取一台手機,並在其中安裝改裝版Apple Pay手機錢包應用。
被告跟著用麥克提供的信息登入應用,該戶頭當時已經註冊了多張信用卡。被告知道這些信用卡並不屬於自己,而且有理由相信這些卡是在未獲得他人同意下獲得的。
被告過後被安排到新加坡干案,盜刷手機中的信用卡購買多台新手機,過程中會與麥克保持聯絡,確保一切順利。
四天後(6日),被告前後光顧多家電商,購買了五台總值近1萬元的蘋果手機。
受害人誤墜電子商務詐騙 信用卡信息被盜
調查顯示,被告刷掉的款項,有大約6000元來自一名71歲婦女和一名75歲老漢。兩人都是新加坡人,早前因為誤墜電子商務詐騙,在網上輸入信用卡信息而遭殃。
根據法庭文件,被告事後將手機帶到馬來西亞交給傑克,獲得1325元令吉(約400新元)酬勞後再次進入新加坡。
幾天後的11月9日,被告試圖從兀蘭關卡離境,通關時被捕。被警方問話時,被告謊稱將手機放在文禮購物中心一帶,導致警方到那一帶展開搜尋。三天後,被告才從實招來。
據報道,新加坡近期有好幾起過程雷同的案件,警方早前已逮捕五名罪犯,其中包括三名中國籍男子和兩名馬來西亞籍男女。
調查顯示,至少有10名陷入電子商務詐騙的受害者報案。他們的信用卡被盜刷超過10萬元,被用來購買高價電子產品如蘋果手機和珠寶等貴重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