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名六旬男子,在未能成功向前生意夥伴借錢後感到憤怒。在怒火中,他拿著刀前往夥伴的公司,企圖以威脅手段借到錢。不幸的是,在這次激動行為中,他刺傷了夥伴的妻子,最終導致他自己被判入獄五個月,面對恐嚇和故意傷人的指在2020年,由於賭債問題,被告出售了公司股份給繼續經營公司的林長輝。林長輝的妻子朱彭梅在2011年成為公司的合伙人。
然而,2023年8月21日,被告為了支付貨車分期付款需要向林長輝借3500元。儘管林長輝最初同意借款,但隔天卻改變主意,不再願意借錢。被告感到被愚弄,於是在四天後(8月25日)帶著一把約15公分長的刀子前往林長輝位於淡濱尼93街工業園的公司。在電梯里遇到林長輝與朱彭梅時,被告衝進電梯,緊抓著林長輝的肩膀,以刀威脅要求借款。
2020年,由於賭債,被告將公司股份售予林長輝,後者繼續管理。林長輝的妻子朱彭梅在2011年成為公司合伙人。
然而,2023年8月21日,為支付貨車分期付款,被告向林長輝借款3500元。儘管最初同意,林長輝卻在隔天改變主意,拒絕借錢。被告感到被耍,於8月25日攜帶刀子前往公司,遇到林長輝與朱彭梅在電梯中。在拉扯中,被告刺傷朱彭梅左肩,事後逃離現場。
林長輝報警,朱彭梅送醫治療,於8月26日出院。控方指出被告刺傷脆弱部位可能致命,敦促法官判處適當刑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