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年6月6日至19日,新加坡警察部隊商業事務局聯合七個陸路警區展開為期兩周的打擊詐騙專項行動。行動中共有70名女性和153名男性協助調查,年齡介於15至89歲,涉嫌充當詐騙集團成員或「人頭帳戶」資金轉移人員。初步調查顯示,這批嫌犯涉嫌捲入超過790起詐騙案件,主要類型包括假冒親友、投資詐騙、求職詐騙、電商購物詐騙、假冒政府官員以及租房詐騙,受害者累計損失逾389萬新元。
涉案人員目前正被調查,涉嫌觸犯《刑法》第420條「詐騙罪」、《防止賄賂及嚴重犯罪收益法》中的「洗錢罪」,以及《2019年支付服務法》第5條「無牌提供支付服務」等罪名。根據現行法律,詐騙罪最高可判處10年監禁,並處以罰款;洗錢罪最高可判處10年監禁,或最高50萬新元罰款,或兩者並罰;在新加坡無牌照經營任何類型的支付服務業務,最高可罰款12.5萬新元,或最高3年監禁,或兩者並罰。
警方強調,任何涉嫌參與詐騙活動的人員都將依法嚴懲。公眾切勿為他人提供銀行帳戶或手機線路,此類行為一旦被牽連至犯罪活動,即須承擔法律責任。為避免成為犯罪幫凶,務必堅決拒絕他人借用帳戶或通信工具的請求。
欲了解最新詐騙手法與防範資訊,公眾可瀏覽www.scamshield.gov.sg,或致電防詐熱線1799。若掌握相關詐騙線索,歡迎隨時撥打警方熱線1800-255-0000,或通過www.police.gov.sg/i-witness在線舉報。所有信息將嚴格保密。
公共事務處
新加坡警察部隊
2025年6月19日 晚上10時45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