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網友問新加坡眼,自己已經是新加坡PR了,但是常年不在新加坡,想問一下這樣會不會對以後的續簽有什麼影響?

熱心網友們是這樣回答的:
不管有沒有繳納cpf,長期不在新工作生活,後續只批1-2年,然後是半年,最終還是沒有來新生活居住,可能再給一個月的觀察期後將會失去pr資格!
續簽不但需要呈交CPF的記錄,還需任職公司的工作證明信件。
如果退休了,後來沒有了PR, 公積金是可以申請拿出來的
有網友支招:
如果長期不在新加坡的情況下可以試試看給自己交公積金,有沒有用,暫時還不知道,但覺得應該有用。
很快有其他網友辯駁:
沒用,家人試過,要續的時候還特地回來,但當時在新加坡沒有工作,而且明顯是長期不會回來(比如家人都不在新加坡,而在自己過去數年都在外國長期工作),後來就不給續了。我家裡長輩就不同,老人家那時候每一年都會來新加坡幾次,有時候住幾天,有時候住幾個星期,女兒一家人又在新加坡,所以PR就一直續到今天。
其實工作證明最重要,假設一個人長期不在新加坡,但是公司是新加坡公司,自己是被公司派出國去工作的,那就沒問題了。

眼哥綜合網友的提議和經驗,這裡給大家做一個科普:
新加坡的永久居民身份,是沒有期限的,各位可以看看手上的永居身份證,上面只有發出證件的日期,而沒有失效日期。同時ICA會給所有PR發出一份叫Re-Entry Permit的文件,這個是有期限的,如果常年在新加坡,則通常為五年,如果常年不在新加坡,ICA通常會在五年期滿後給一年有效期,第二年續約至少要交六個月CPF,這樣可以續五年時間,如果離開新加坡時沒有有效的REP,或沒有持有效的REP在國外旅居,則ICA有權割掉你的PR身份。建議如果要更新REP,最好提前一年先回來新加坡並工作一段時間,這樣就有大機率能續簽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