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26日訊)25歲單親媽媽遇車禍後拖欠5500元賠償,赫然被揭發她竟盜用老友身份證與駕照資料租名車,被判入獄11個月4周,吊銷執照12個月。
被告是25歲的吳慧儀(洋名:Ezella Brooklyn),她面對盜用身份欺騙、合謀欺騙、無駕駛執照與保險駕駛、吸毒與非謹慎駕駛32項控狀。案發時是名專業電玩家,也是名單親母親。
案情顯示,被告去年4月5日約晚上10時,在中央高速公路朝往實里達高速公路時,撞上一輛涉及三車連環車禍的德士後方。

被告吳慧儀是名單親媽媽。(網絡照)
發生車禍前,被告在去年3月30日傍晚6時40分左右,發簡訊給租車公司銷售員表示急於租下一輛藍色馬賽地轎車。被告當晚9時左右到公司與該銷售員簽署租約。但被告卻稱遺失身份證與駕駛執照,只能出示身份證與駕照影印本。
銷售員查看照片,認為被告的長相與影印本上的相像,在詢問被告身份資料時她對答如流。被告原本租車兩天,過後致電要求延長至4月6日。
但在4月6日當天,被告說朋友借車後出車禍,她歸還車子後,銷售員告知被告必須支付6500元賠償。被告立即支付1000元,稱隔天會支付另外5500元。但被告隔天卻沒付款,不接電話也不回簡訊。
去年4月8日,銷售員與老闆前往被告「身份證」上的地址,卻發現住在單位的女郎並非租車女子。單位的女郎告知這非首次被告使用她的身份證資料租車。銷售員之後報警。
調查揭露,被告與單位女郎是超過10年的老友。2017年4月間,被告曾要求該名朋友給予資料協助她在新山租車,之後再繼續在新加坡租車。(人名譯音)
被告犯案時正在保釋中,被逮捕控上庭後又再次被保釋。
被告又在保釋後犯案,她在去年6月11日表示想租灰色的福士根轎車,定在6月16日開始取車。被告取車後卻說轉帳儀器損壞,需等朋友幫她轉帳1000元租金與定金。但到隔日都沒有轉帳,車主在警局時,被告才轉帳340元,知道對方報警後也把車還給對方。
去年2月28日,被告25歲生日前夕,刑事調查局警員懷疑被告吸毒,在組屋單位逮捕她,也起獲吸毒器具。最後化驗結果呈現被告確實吸毒。被告承認在被逮捕之前吸毒,她從前年8月開始吸毒。她被逮捕後,於去年3月9日被保釋。
被告代表律師求情說,被告是名年輕的單親母親,今年即將26歲,育有一名三歲的兒子。被告深信朋友的話,認為吸毒很前衛,也可以減肥。
作為專業的電玩家,被告不眠不休地工作,使用毒品是為了能繼續工作。被告目前已不依賴毒品。
在被告生產不久,丈夫就拋妻棄子,被告因為需要錢才行騙。如今,她已深感愧疚,希望服刑後親自照顧兒子。
最後,法官判被告入獄11個月4周,吊銷執照12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