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4日訊)七旬阿伯吐痰兩次,又推女執法員肩膀與胸膛,被判監四周後提出上訴。法官表示被告不僅藐視法紀,也侮辱女執法員的尊嚴,昨午駁回上訴。
《新明日報》早前報道,這起事件發生在2018年10月22日約上午10時12分,於文禮地鐵站出口處的溝渠旁。被告是72歲的歐曉迪,他當時往溝渠連續吐痰兩次,行為被在附近執勤的兩名環境局稽查員看見,其中一名女稽查員伊采虹上前告知被告觸法,並要求他出示個人資料。
不料被告不願服從,還說自己生病而且趕時間,試圖快步離開。女稽查員於是繼續跟在被告後方追著,要他停下腳步,但對方就是不肯理會。

被告在裕廊坊購物中心內推女執法員胸膛與肩膀,上訴被駁回,入獄四周。(檔案照)
女稽查員一度還抓住被告的手腕,但對方成功甩開,她追到裕廊坊購物中心內,索性站在被告面前,肉身阻擋他的去路。被告仍不服從,還抓住女稽查員的手臂,女稽查員大喊:「不要碰我!」,被告鬆手後就往女輔警的胸膛猛推,導致女稽查員往後倒退幾步。被告趁機逃跑。
控方要求判被告監禁6周,而被告代表律師則請求法官罰款4000元(1萬2000令吉)。最後法官判被告入獄四周,被告不滿刑罰上訴。
被告表示 ,因為女稽查員想阻止他,他是一時恐懼與心急而作出反應。
高庭法官針對被告的上訴表示,不同意被告的行為是輕微到無需入獄,被告推女執法員不僅藐視法紀,也同時侮辱她的尊嚴。
法官也認為即使考慮被告的求情因素,目前的刑罰是適當的,因此駁回上訴。被告也在昨天獲知決定後入獄。(人名譯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