賭場機器壞,讓女商人有機可乘狂贏87萬元,並聲稱是機器自己「吐錢」,不能算她不誠實!媒體記者報導,來自香港的這名女商人,是利用賭場機器故障猛刷會員卡,換取103萬積分,再以積分搏殺贏走賭場87萬多元。過後,她在不誠實占有他人財物和轉移贓款等罪名下被判坐牢21個月,她上訴遭駁回後,又針對「不誠實」之說提出刑事參考,但也遭三司駁回。

被告何曼玉(38歲)是於2014年4月在金沙賭場發現因機器故障,她的會員卡可獲取無限積分後,立刻找來兩名印度籍朋友法里德(42歲)和莎巴娜( 34歲)幫忙,在7天內贏走賭場巨款。他們把部分橫財匯出新加坡、換取籌碼下注,或到另一間賭場搏殺。

3人最後被控不誠實盜用金沙款項和牴觸貪污、販毒和嚴重罪案(沒收利益)罪狀,何曼玉被判坐牢21個月,法里德和莎巴娜則分別入獄26個月和一年。他們不服裁決針對刑罰提出上訴,高等法院在2017年10月駁回他們的上訴。3人過後又向上訴庭提出法律質疑,認為「不誠實盜用」應指受委託保管財物但過後卻占為己用,但他們是機器自己「吐錢」,沒有不誠實盜用之說。

不過,除了何曼玉,另兩人過後撤銷質疑。批命刷會員卡套現,女商人把現鈔塞入手袋帶回酒店,數錢數到「手軟」。金沙會員卡通常刷一次獲得100積分後就不會獲得更多積分,但電腦軟體出錯,變成何曼玉每刷一次都可獲得100分,積分可讓她當成賭本去賭博,贏錢後可兌換成現金。

她在錄口供時承認貪心,趁機器故障時想得到越多錢越好。案發期間,她猛刷會員卡,疲倦時就由朋友代勞,套現成現金後,他們用手袋塞滿現款帶回酒店房間數錢,直到她感覺很疲倦。案發後,金沙賭場起訴3人,向他們追討損失,雙方過後在這起民事訴訟中取得和解,3人同意退還87萬5000多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