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執法人員起獲的各種電子菸和配件。(取自早報網)
(新加坡訊)一名女子從新山走私電子菸和配件到新加坡,遭執法人員逮捕,她被罰款2萬3000元(新幣,下同,約7萬3738令吉),因無法繳付罰款,坐牢50天取代。
《聯合早報》報道,新加坡衛生科學局今日發文告說,17名年齡介於20歲至39歲的男女,今年2月至8月間被定罪。
他們被罰款的總額達11萬4500元,其中5人也被判監10天至26天。
他們多數是向海外供應商買進電子菸和相關配件,然後通過各種社交媒體和電子商務平台非法出售。當局也起獲市值超過17萬元的電子菸和相關配件。
其中一名女子陳燕琪(音譯)在17人中被罰款的金額最高,她利用社交平台上售賣電子菸和相關配件。
調查顯示,她和丈夫及職員用租來的汽車,從新山將電子菸和其配件走私進新加坡。新山的供應商還數次協助她將貨物藏在汽車的門板中,企圖瞞天過海。
衛生科學局提醒,進口、分銷或銷售電子菸和相關配件都是違法的。根據菸草法令,一旦罪成,初犯者可面對最高1萬元罰款,最長6個月監禁或兩者兼施;重犯者可面對最高2萬元罰款,監禁最長12個月或兩者兼施。
衛生科學局將繼續採取執法行動,嚴厲對付任何非法銷售電子菸和相關配件的人。當局也會和移民與關卡局密切合作,阻止他人非法進口相關違禁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