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30歲男子,蘇漢軒(譯音),因一系列罪行包括偷竊、騷擾前僱主並盜用信用卡信息,昨天早上被判處六個月六周的監禁。考慮到其在假釋期間再次犯罪,法官額外增加了48天的刑期。

(圖:來源自網絡)
蘇漢軒於2020年4月被雇為送貨司機,僅四天後因偷竊三台總價值2557元的手機而被解僱。儘管他在2021年底獲得假釋,但他並未就此收手。2022年2月,蘇漢軒因公司未結清約300元的薪水,向公司管理層發送了恐嚇電郵,威脅要對公司女員工進行性侵犯。
在同年6月,蘇漢軒在一家酒店打工期間,趁房客不注意時偷拍其信用卡信息,並利用這些信息在網上購買了價值543元的球鞋。該行為最終導致他再次被捕。
這起案件凸顯了個人對前僱主的不滿如何演變成一系列嚴重的犯罪行為。蘇漢軒的行為不僅給受害者帶來直接的經濟損失,也嚴重侵犯了他們的安全感。法院的判決旨在傳達對此類犯罪行為的零容忍態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