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方近日逮捕三名年齡介於22至40歲之間的男子,涉嫌參與與詐騙案相關的洗錢活動。
2024年12月5日,警方在烏節路一帶展開執法行動,拘捕兩名男子。行動中,警方起獲兩部手機、51張銀行提款卡及約3萬4700新元現金,均已列為案件證物。初步調查顯示,這兩名嫌犯涉嫌從多個遭盜用的銀行帳戶中提取非法所得,而這些帳戶並非屬於他們本人。據悉,相關款項極可能源自各類詐騙活動。兩人涉嫌通過提取現金後,再將款項存入其他銀行帳戶,或交予犯罪集團安排的「車手」或「跑腿人員」,協助清洗詐騙贓款。
經進一步調查,警方隨後在裕廊一帶再拘捕一名40歲男子。該名嫌犯涉嫌代表犯罪集團頻繁收取及轉移大筆現金,協助詐騙活動的資金流轉。行動中,警方另起獲兩部手機及超過21萬7000新元現金,亦已列為證物。目前,警方調查仍在持續進行中。
其中兩名嫌犯將於2024年12月7日被控上法庭,罪名是協助非法入侵銀行電腦系統。根據《1993年電腦濫用法令》第3(1)條文與第12條文,相關罪行最高可判處兩年監禁,或罰款5000新元,或兩者兼施。
警方強調,對於此類犯罪行為絕不姑息,任何涉嫌參與詐騙或洗錢活動的人員,都將依法嚴懲。警方也提醒公眾,切勿輕信看似誘人的「快速賺錢」機會,例如出借個人Singpass帳戶、銀行帳戶,或允許他人利用自己的帳戶接收與轉移資金,以免淪為犯罪共犯。一旦查實與相關犯罪活動有關,當事人將依法承擔法律責任。
若想了解更多防詐騙資訊,公眾可瀏覽scamalert.sg,或致電反詐騙熱線1800-722-6688。若掌握相關線索,可撥打警方熱線1800-255-0000,或通過www.police.gov.sg/i-witness在線報案。所有信息將嚴格保密。




公共事務處
新加坡警察部隊
2024年12月6日 晚上8時25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