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地一家公司因無照經營冷藏庫(左),另一人則因非法進口肉類產品到我國銷售,各被罰款千元。(圖:新加坡食品局)
本地一家公司和公司董事因為無照經營冷藏庫,各被罰款4800元。另一人則從緬甸非法進口肉類產品到我國銷售,被罰款7000元。
食品局的文告說,執法人員去年5月16日在位於馬西嶺工業區5路的SK Retail Pte Ltd,發現設施內總共儲藏了大約207公斤的肉類和海鮮產品,但有關設施沒有申請冷藏庫經營執照。這些產品被沒收。公司董事Kwon Young Soo因監管不力,也被罰款。
在另一起案件中,執法人員在去年5月13日發現Htun Naing Thaung在沒有持有效執照下,從緬甸進口超過50公斤的肉類產品,包括各種肉類香腸和生雞肉。產品已被沒收。
文告指出,非法進口不明來源的食品可能對我國構成食品安全風險。只有持有效執照的進口商才可以進口食品,每一批產品也必須申報當局並獲得有效的進口證明。此外,肉類及相關產品只能從符合我國食品安全標準要求,而獲批准的國家和來源地進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