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9日訊)打開瓶裝果汁,「試喝」兩口放回冷藏架,兩名17歲青年把過程拍成視頻,還打出「如何散播武漢病毒」之名放上網!兩人開玩笑玩出火,今早被控上法庭。
《聯合晚報》月前報道,一個標題為「如何傳播武漢病毒」的視頻,今年2月6日被人上載到網際網路。視頻中,兩名青年打開並「試喝」超市冷藏架上的兩瓶飲料,喝後還批果汁「有點酸」,跟著將飲料放回冷藏架。
視頻在網絡上瘋傳,引起不少網民表示恐慌。兩人事後澄清,聲稱自己只是惡作劇,過後已把喝過的瓶裝飲料取下並付款,但依然阻止不了網民的撻伐。

郭軒志(左)和龐耀明(右)被控上法庭。(海峽時報)
警方事後介入調查,確認兩名青年分別是郭軒志和龐耀明,將他們逮捕 ,兩人今早在共謀公共滋擾的罪名下被控。
根據控狀,兩人是在今年2月6日晚上7時45分,在武吉巴督西7道的內政團隊戰備人員協會俱樂部職總平價超市內,共謀拍攝叫做「如何散播武漢病毒」的視頻,並且上載至網絡社交平台Instagram,對觀看此視頻的人造成困擾。
控狀指出,視頻中他們從超市的冷藏架上拿了兩瓶果汁,喝了放回原位。
兩人目前都獲准以各以3000元(9000令吉)保釋在外。
根據法令,任何人有意造成公共滋擾,若罪成,他們所面對的最高刑罰是三個月監禁,或2000元(6000令吉)罰款,或兩者兼施。(人名譯音)
一名青年表示有認罪的「醫院」,求法官不公開的身份,指自己未滿18歲。

「試喝」果汁後放回冷藏櫃,兩名青年拍下視頻放上網,引起網友的恐慌。(檔案照)
主控官表示,警方已經完成了調查。
報告郭軒志聘請了代表律師,他的代表律師在庭上說,郭軒志有認罪的 「意願」,但需要更多時間對控方做出陳情。
他的律師也請求法官下令媒體不得公開兩名被告的身份,指出國會最近通過的對兒童與青少年法令已經修改,新的法令表明被告如果未滿18歲,身份就不能公開。
控方反對律師的申請,指法令雖然在國會通過,但還未實施。法官最終同意控方的立場,不下達針對媒體的禁制令。
龐耀明表示並不打算聘請代表律師,說自己的母親將代他對控方做出陳情。
為了避免被認出,兩名被告出盡奇招,上庭前穿連帽外套、墨鏡以及口罩,庭里脫下外套後,兩人的穿著幾乎一模一樣。
兩名青年是在家人的陪伴下,一起走進國家法院。他們穿著連帽外套,臉上掛著墨鏡和口罩。進入庭室脫下外套和墨鏡,記者也發現兩人都穿了白色長袖上衣以及深色長褲。
案件將在下個月8日過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