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作為內地客商註冊離岸公司的另一大選擇地,擁有與香港幾乎相同的商業發展優勢,如極低的稅率、簡便的年審程序、自由的外匯收付兌換服務等。近年來,隨著香港銀行開戶越來越難,不少客商將目光轉向新加坡公司,並以新加坡公司為載體,開立銀行帳戶,進行國際貿易活動。但與香港公司一樣,新加坡公司也需要每年進行報稅工作。今天,通惠管理顧問就為大家介紹,新加坡公司報稅的相關情況。

新加坡作為離岸金融中心的後起之秀,有機會借鑑其他老牌離岸金融中心的稅務工作優勢,並將其優勢化為己用。而在新加坡稅務申報工作中,也能找到其他離岸金融中心(如香港)的影子,如極少的稅種、無運營公司可進行稅務零申報等。而與香港不同的是,新加坡政府將所轄的新加坡公司分為小型公司和非小型公司兩類,並對這兩類公司的稅務提出不同要求:
新加坡小型公司是指年營業額低於500萬新幣,且股東人數少於20個自然人(且不存在公司入股)的新加坡公司。對於這樣的小型公司,可根據新加坡公司法205B及205C章的審計豁免條款,豁免該公司的帳務審計工作,而直接提交該公司的會計帳表及稅務申報表進行報稅。
但對於不符合小型公司定義的非小型公司,則需要對該公司的帳目進行審計(與香港公司一樣,也需要符合資格的財會人員進行此項工作),並將審計結果與會計帳冊、稅務申報表一同遞交新加坡稅務局(IRAS)進行稅務申報。
新加坡公司報稅通常分為3種模式
1、零稅務申報:新加坡公司已經開立了銀行帳戶,但沒有進行任何經營活動,也必須提交未經審計的財務報表,進行稅務申報。
2、做帳後報稅:適用於已經發生經營活動的小型公司,遞交報稅表的同時,需要出具未經審計的財務報表。
3、做帳審計後報稅:對於不符合審計豁免的新加坡公司,必須對其財務報表進行合乎要求的審計工作後,與稅務申報表一同遞交。
而對於是否產生經營活動,則需要參考以下條目,只要符合其中1項,就需要進行做帳後稅務申報(對於符合特定條件的新加坡公司,還需要進行審計工作)
1、銀行帳戶已經留下經營記錄;
2、政府海關、物流公司已經留下進出口記錄;
3、與新加坡客商發生購銷關係;
4、在新加坡已經聘請雇員;
5、容許或授權在新加坡使用專利,商標設計等資料;
6、容許或授權在新加坡使用不動產收取租金,租賃費等款項;
7、委託在新加坡代銷;
8、其它得自或產生於新加坡的利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