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買組屋是新加坡居民擁有住房的一種常見方式,但隨著經濟狀況的改善,一些屋主選擇違反最低居住年限(MOP)的規定,將組屋作為投資工具。建屋發展局(HDB)近期針對這一現象發布警告,並加強執法力度。
1. 違反最低居住年限的現象
建屋局指出,一些屋主在購買組屋後並未居住,而是選擇空置單位至MOP結束後再出售,或在居住組屋期間購買私宅。
這類行為不僅違反規定,還可能導致組屋被強制收回。過去五年,約有800名屋主因違反MOP規定而受到警告、罰款或單位被收回。

建屋局針對違反最低居住年限的情況指出,當局對違例屋主展開調查和執法行動,過去五年約有800人接獲書面警告、罰款或組屋單位被強制收回, 來源:聯合早報
2. 典型案例與調查手段
一個典型案例涉及一對夫妻,他們在2015年購買了一個五房式組屋單位,但一直住在女方家長的有地房產中,並未入住組屋。在MOP結束後,他們試圖出售單位,結果被舉報為空置狀態。
建屋局調查後確認他們違反了MOP規定,最終決定收回該組屋單位。建屋局還與其他政府機構合作,通過查看水電費帳單等手段,發現和調查違反MOP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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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組屋與私宅的購買規定
建屋局強調,MOP政策旨在平衡屋主的居住需求和居住目的。
若屋主因工作外派等原因無法居住組屋,可以向建屋局申請免除MOP規定。
另外,組屋屋主和授權居住者在MOP期間不得購買本地或海外私宅。
若組屋所有屋主為永久居民,在MOP結束後購買私宅,須在六個月內出售組屋單位。
建屋局在執法過程中對違規行為持零容忍態度,並提醒所有屋主遵守相關條例,以避免不必要的法律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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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1. 買了組屋不住或再買私宅 屬違反MOP規,聯合早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