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一55歲男子,從2018年起,趁女兒11歲智力殘疾且家人熟睡時,對其進行性虐待,2020年12月再次猥褻。罪行2023年曝光,檢方建議判6年零5個月監禁。
1. 案件概要
近日,新加坡一名55歲男子在法庭上對三項嚴重指控認罪,其罪行涉及對年幼女兒的性虐待與侵犯,引發社會廣泛關注。由於法庭頒布封口令以保護受害者身份,該男子姓名暫未公開。

來源:聯合早報
2. 案件經過
案件顯示,此男子與前妻於2006年5月結婚,婚後育有兩女。自2013年起,一家四口同睡在臥室中相鄰的四個單人床墊上。
2018年至2019年4月期間,當小女兒年僅11歲且患有智力殘疾時,該男子趁其他家庭成員熟睡,對女兒實施性侵犯,包括騷擾、親吻嘴唇,並要求女兒進行性行為。
女兒因恐懼不敢反抗,只能被迫順從。2020年12月,女兒14歲時,男子再次對其進行猥褻。
2020年12月30日,男子的妻子和女兒們搬至收容所,夫妻二人於2021年正式分居。2022年12月,受害人被送往寄養家庭後,向寄養父母透露了父親的不當行為,罪行才得以曝光。兒童保護官得知此事後,於2023年3月9日向警方報案。
3. 法庭指控
1月28日,該男子在法庭上對一項使用刑事武力意圖激怒未滿14歲的人,以及兩項利用刑事武力有意激怒關係密切的人的指控認罪。另外兩項指控將在2月27日的宣判中予以考慮。

來源:ST
副檢察官Joelden Lee和Tan Jing Min在庭審中詳述了犯罪過程,指出受害者因目睹父親毆打母親,長期處於恐懼之中,面對父親的侵犯時無力反抗。
檢方要求判處該男子6年零5個月監禁,強調其罪行嚴重,公然在家人共處的房間內實施令人髮指的行為,嚴重違背人倫道德,濫用了父親的信任,也利用了受害者的智力殘疾與脆弱處境。
考慮到罪犯已年過50歲,依法不能判處鞭刑,檢方建議的監禁刑罰中包含六個月監禁以代替鞭刑。
根據新加坡法律,對於此類意圖侮辱14歲以下年輕人謙遜而使用刑事武力的指控,犯罪者最高可被判處五年監禁、罰款或兩者並罰;對關係密切的人實施犯罪的人,處罰將加倍。
參考資料:
1. 男子承認對 11 歲女兒實施性虐待, 聯合早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