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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就業(修訂)法》於2018年在議會獲得通過,《就業法》(EA)和《就業索賠法》(ECA)的修改將於2019年4月1日生效。

修正案包括四個關鍵領域:
延長環境影響評估的核心條文,以保障所有雇員;
延長環境影響評估第IV部,以保障更多雇員;
加強就業爭端解決框架;
提高僱主的靈活性。
背景
2018年3月,新加坡總理公署部長林瑞生宣布,人力資源部(MOM)將與三方合作夥伴——全國工會大會(National trade Union Congress)和新加坡全國僱主聯合會(Singapore National Employers Federation)——協商,在2018年晚些時候修訂EA和ECA。於2018年1月及2月就檢討範圍進行公眾諮詢。
這些修訂是為了跟上新加坡勞動力狀況和就業慣例的變化。專業人員、經理、行政人員和技術人員目前占當地勞動力的一半以上,預計到2030年這一比例預計將增加到三分之二。

《就業法案》的主要修正案
擴展環境影響評估的核心條文,以保障所有雇員。
如今,EA的核心條款涵蓋所有員工,但不包括月收入超過4,500美元的經理和高管(M&Es)。
從2019年4月1日起,每月4,500美元的工資上限將被取消,從而將EA的覆蓋範圍擴大到所有員工。這將使另外43萬名M&Es員工受益,他們將享受至少7-14天的年假、帶薪公眾假期和病假、按時支付工資以及免受不當解僱的法定保護等核心條款。

公務員、家庭傭工和海員將繼續被排除在外,因為他們的工作性質不同,受其他法律的保護。
延長《雇員補償條例》第IV部,以保障更多雇員。
除了核心條文外,環境影響評估第IV部對工作時數、加班費及休息日提供額外保障。
目前好處:

(a)工人(即從事體力勞動的藍領雇員,例如清潔工和建築工人),基本月薪不超過4,500元;
(b)非工作人員(即不擔任管理或行政職位的白領雇員,如辦事員和接待員)的基本月薪不超過2,500美元。

從2019年4月1日起,EA第四部分的變更將使另外10萬名非工作人員受益,如表1所示:
雇員在環境影響評估第IV部所涵蓋範圍的更改


加強就業爭議解決框架
為提供「一站式」的就業爭議解決服務,不當解僱申索的裁決將由勞資關係仲裁處轉移至勞資關係審裁處。勞資關係審裁處現時負責審理與薪酬有關的糾紛。

此外,M&Es獲得不正當解僱保護資格的服務合格期將從12個月減少到6個月。
隨著裁決職能移交給ECT,MOM將發布一套關於錯誤解僱的三方指導方針,以說明什麼是錯誤解僱。

提高僱主的靈活性
為更多雇員延長在公眾假期工作的假期選擇。
EA的變化也使向僱主提供的靈活性給更多的員工工作時間在公共假期,同時確保這些較低的議價能力將繼續得到他們的額外的一天的工資或全天。像其他核心條款,賠償工作在公共假期已經擴展到所有員工。表2列出了這些變化:
更改雇員在公眾假期工作的補償範圍


對獲授權的扣除採用較少規定性
如今,EA限制了僱主可以扣減的工資種類,比如曠工、損壞或丟失委託給雇員的貨物。在修訂環境影響評估後,如符合以下兩項條件,雇員亦可獲扣減薪酬:

(a)雇員必須以書面形式同意扣減;
(b)僱主可讓雇員隨時撤回其同意,而毋須支付罰款。這一變化使僱主在維護雇員利益的同時具有靈活性。

例如,僱主可以協商負擔得起的團體保險計劃,作為公司員工福利的一部分,由員工自願購買。
自2019年4月1日起,選擇購買此類保險計劃的員工可授權其僱主從其工資中扣除保費。然而,僱主必須使雇員能夠在任何時候停止扣減,而不受懲罰。
《就業法》的其他修正案
其他修改包括:

(a)要求僱主認可所有醫生簽發的不適合工作的醫生證明書,而不只是由政府及公司委任的醫生簽發的證明書;
(b)澄清有薪住院假包括;
(c)需要住院治療的期間和出院後的恢復期;
(d)法律規定的檢疫令;
(e)醫院醫生認為病人病情嚴重,需要住院治療,但未住院的。
綜上所述,《雇員補償條例》的修訂將會更有效地保障雇員的權益,加強爭議的解決,以及為僱主的業務運作提供更大的靈活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