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在本周五(3月6日)通過的《海岸保護及其他修正法案》下,沿海私有土地所有者將獲得資本補助,以協助其實施強制性的海岸防護措施。可持續發展與環境部長傅海燕表示,這些補助旨在減輕土地所有者在應對海平面上升、高潮和風暴潮時所面臨的前期資金壓力。
根據法案,土地所有者將被要求在指定區域內安裝防洪設施,作為全島統一海岸防護體系的一部分。國家水務局PUB將提供專業建議與諮詢,協助其完成相關工程。
新加坡將建立一條連續的海岸防護線,以抵禦因海平面上升、高潮和風暴潮引發的沿海洪災。PUB將劃定「絕對保護邊界」,土地所有者必須在規定期限內完成防護措施。這些義務預計將在2030年代初全面生效,PUB將在預期完成日期前約10年通知土地所有者,並給予至少五年時間落實措施。政府將提供資本補助,覆蓋研究、勘測、服務遷移與施工等全部費用。
補助金額將依據現行市場價格和通貨膨脹率設定,並以分期報銷方式發放,幫助土地所有者優化現金流。只有在法律義務正式確立後,土地所有者方可申請補助。
PUB還將獲得執法權,在因延誤導致防護線不完整,或在緊急洪災期間無法聯繫到土地所有者時,可行使緊急進入權進行干預。
據預測,到本世紀末,新加坡周邊的平均海平面將上升高達1.15米;若疊加風暴潮與高潮,水位可能飆升至5米。傅海燕指出:「這意味著約30%的新加坡土地可能被海水淹沒,依賴海洋通道的沿海企業——如船廠和港口——將面臨嚴重風險。」
議會中的關切與討論
八位國會議員就私營土地所有者或承租人所承擔的責任提出疑問。議員Poh Li San(人民行動黨-森巴旺西)呼籲採取集中化的設計與施工模式,以避免防護體系出現薄弱環節,並發揮規模經濟效益。議員Lee Hui Ying(人民行動黨-尼遜)也提出,政府或許應統一建設整條防護線,再向土地所有者追償成本。
對此,傅海燕回應稱,由土地所有者自行負責其地塊上的防護工程更為合理。「政府統一實施雖具優勢,但難以兼顧每位土地所有者的獨特需求與時間表。」她強調,土地所有者更了解自身業務運營,能制定更貼合實際的防護方案。
議員Dennis Tan(工人黨-後港)詢問沿海私有土地所有者的類型,是否包含非商業實體。傅海燕表示,絕大多數為向JTC租賃工業用地的企業,並指出PUB正與JTC合作探索集中採購等支持承租人的新模式。
Tan亦追問:是否存在租賃期限較短的工業承租人,導致其無力完成防護工程?對此,傅海燕回應稱,PUB將有權在企業遭遇短期流動性危機、無法維持防護設施時介入維護與修繕,並在未來向土地所有者追回相關費用。
議員Cassandra Lee(人民行動黨-西海岸-裕廊西)則關注長期項目在多次產權更迭中的責任歸屬問題:「若防護設施在轉讓後才暴露出缺陷,維修成本應由誰承擔?」
傅海燕指出,責任轉移機制與房產交易中的常規做法一致:在PUB批准前,前任業主必須聘請合格專業人員對結構進行驗收認證。這意味著即便產權變更,防護標準仍具法律約束力。
傅海燕強調,這項法案的決策影響深遠——今日在小學課堂上的孩童、尚在父母懷中的嬰兒,乃至尚未出生的下一代,都將受益於這一戰略投資。國會議員Andre Low(非選區議員)在議會中指出,新加坡海岸防護的設計理念,與建設本身同等重要。他進一步提出:「我們所建造的不僅保護本國海岸,更可能成為整個東南亞地區的防護典範,為新加坡經濟開闢新的支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