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泉水電廠。(圖:凱發集團)
職總英康前總裁陳欽亮針對大士新生水廠和大泉水電廠發布帖文,公用事業局隨後駁斥其帖文有兩處內容並非事實,促請陳欽亮更正並避免在未來重複同樣的內容。
曾在2011年和2023年競選總統的陳欽亮上周六(28日)在社媒Facebook發文指出,大士新生水廠(Tuas NEWater Factory)和凱發集團早前的大泉水電廠(Tuaspring)位於同一個地點。
他稱,大泉水電廠由凱發集團開發,是一座結合海水淡化和發電廠的工廠。在凱發麵臨財務困難後,新加坡公用事業局(PUB)接管了該設施。該工廠的海水淡化部分現已改成新生水廠,是新加坡水回收和再利用戰略的一部分。
他認為,新生水廠專注於生產高質量再生水,進一步加強新加坡在水源方面可持續發展的努力。雖然兩者同在一地點,但功能和管理已從凱發旗下的海水淡化和電力聯合運營轉變成公用事業局的水回收設施。
公用事業局駁斥兩個要點
對此,公用事業局前天(29日)發文駁斥,指陳欽亮的內容出現兩個錯誤,並要求對方更正帖文。
公用事業局指出,首個錯誤內容為當局並非以犧牲凱發集團的投資者和債券持有人的利益為代價,免費收購海水淡化廠。
當局進一步解釋,為了保障水資源安全,公用事業局在2019年5月18日從凱發集團全資子公司大泉水電廠(Tuaspring)手中接管該工廠。公用事業局此前已多次要求大泉水電廠確保工廠正常運行,並提供財務證明顯示該廠有能力運行至少六個月,但大泉水電廠卻無法證明它可以履行義務。
「時任環境及水源部長馬善高曾在2019年4月1日在國會答覆議員提問時表示,大泉水電廠的收購價是由獨立估價師所定,估價師評估該工廠的價值是負值,意味著大泉水電廠必須向公用事業局支付一筆賠償金。」
不過,基於大泉水電廠的財務狀況不佳,公用事業局放棄了賠償金。公用事業局這項舉措沒有削弱凱發集團和大泉水電廠,也沒有讓凱發集團的投資者處於不利地位。
至於第二個錯誤,則是陳指兩個水廠是「同在一地點」,公用事業局澄清說,大士新生水廠和大泉海水淡化廠是不同設施,一樣座落在大士但兩者之間距離六公里。
「大士新生水廠負責生產新水,而現在已更名為大士南海水淡化廠的大泉海水淡化廠,則將持續生產淡化水。」
對此,公用事業侷促請陳欽亮更正帖文中不實的內容,並且避免在未來重複該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