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訊)涉及詐騙和相關罪行的部分罪犯,12月30日起將面對鞭刑懲罰。其中,詐騙主犯、團伙成員及招募者,所面對的刑罰最為嚴厲,他們將被強制處以6至24下鞭刑。
《聯合早報》報道,內政前天下午發文告說,11月4日在國會三讀通過的刑事法(雜項修正)法案,部分條文將在12月30日生效。
除了詐騙主犯、團伙成員及招募者,協助洗錢,或向不法分子提供SIM卡、Singpass資料等便利的涉案者,法院也可酌情判處最多12下鞭刑。
法令同時賦予法院權力,對傳統欺詐案件中情節特別嚴重的罪犯,酌情判處最多24下鞭刑。
另外,從2026年1月1日起,超速駕駛者將被處以更高的違例記分和銷案罰款金額。
修訂後的銷案罰款金額將提高50元至100元不等;違例記分則將提高兩分到六分不等。
此外,從2026年1月1日起,交警也將對未遵守規定、沒在2026年1月1日法定截止日期前安裝限速器的羅厘車主採取嚴厲執法行動。車主面對的最高罰款從1000元提高至1萬元,不合格的羅厘將不准上路,也不能更新路稅。

(示意圖/123R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