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12月30日起 詐騙主犯及團伙成員將被鞭刑

2025/12/21   •   2107閱
新加坡最新刑法修正案將於12月30日生效,針對詐騙犯罪將實施鞭刑懲罰,主犯、團伙成員及招募者將面臨6-24下鞭刑。此外,洗錢協助者、SIM卡及Singpass資料提供者亦可能受刑。同時,超速駕駛、羅厘違規及限速器安裝等也將面臨更嚴厲的罰款和記分懲罰,保障交通安全和打擊犯罪行為。

(新加坡訊)涉及詐騙和相關罪行的部分罪犯,12月30日起將面對鞭刑懲罰。其中,詐騙主犯、團伙成員及招募者,所面對的刑罰最為嚴厲,他們將被強制處以6至24下鞭刑。

《聯合早報》報道,內政前天下午發文告說,11月4日在國會三讀通過的刑事法(雜項修正)法案,部分條文將在12月30日生效。

除了詐騙主犯、團伙成員及招募者,協助洗錢,或向不法分子提供SIM卡、Singpass資料等便利的涉案者,法院也可酌情判處最多12下鞭刑。

法令同時賦予法院權力,對傳統欺詐案件中情節特別嚴重的罪犯,酌情判處最多24下鞭刑。

另外,從2026年1月1日起,超速駕駛者將被處以更高的違例記分和銷案罰款金額。

修訂後的銷案罰款金額將提高50元至100元不等;違例記分則將提高兩分到六分不等。

此外,從2026年1月1日起,交警也將對未遵守規定、沒在2026年1月1日法定截止日期前安裝限速器的羅厘車主採取嚴厲執法行動。車主面對的最高罰款從1000元提高至1萬元,不合格的羅厘將不准上路,也不能更新路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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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意圖/123R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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