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 歲男子陳偉峰(譯音)在快速公路以遠超限速的速度狂飆,猛烈撞上載有 11 名客工的羅厘,導致九名客工重傷、三人受傷。12 月 22 日(星期一),他在法庭承認一項危險駕駛控狀(另一項交由法官量刑時一併考量),最終被判入獄兩年三個月,同時被吊銷各類駕照八年,為自己的致命魯莽付出沉重代價。

這起慘烈車禍發生在 2023 年 7 月 19 日早上 7 時 48 分許,事發路段為加冷 — 巴耶利峇快速公路通往淡濱尼快速公路、靠近萬國高架橋的區域。當時正值早高峰,路面車流密集,一輛載有 11 名印度籍客工(年齡介於 23 歲至 44 歲)的羅釐正在第一條車道正常行駛,陳偉峰則駕駛一輛租賃的黑色汽車在後方行駛。
據一名目擊車禍的電單車騎士證詞,事發時陳偉峰的車輛以極快速度從後方駛來,先從第三條車道違規切入第一條車道,超越他的電單車後,仍在第一和第二條車道間高速穿梭,最終因車速過快、反應不及,狠狠追撞上前方法羅厘。強大的撞擊力瞬間讓羅厘失控打轉,撞上路邊護欄後側翻,車廂內多名客工被巨大慣性甩出車外,現場一片狼藉。
衛生科學局出具的專業報告顯示,案發時陳偉峰的車速竟高達每小時 130 公里至 160 公里,而事發路段的法定時速限制僅為 80 公里,其車速遠超限制近一倍;前方羅厘的行駛速度則介於每小時 50 公里至 61 公里,完全符合交通規則。
事故造成多人傷亡,其中羅厘后座的九名客工傷勢最為嚴重,分別遭受脊柱骨折、顱骨骨折、面部及眼部骨折等重創,四人需接受緊急手術治療;羅厘司機、前座乘客,以及陳偉峰車上的 26 歲女乘客也不同程度受傷。傷者隨後被分別送往邱德拔醫院、樟宜綜合醫院和盛港綜合醫院救治,住院天數介於兩天至九天,出院後還需休養 12 天至 59 天不等。
車輛損毀情況同樣嚴重:羅厘因側翻撞擊嚴重變形,維修及損失費用約 3 萬 6167 元;陳偉峰駕駛的租賃汽車更是完全報廢,引擎零件暴露在外,已交由租賃公司處理,損失約 8000 元。截至宣判,陳偉峰尚未對任何傷者或受損方作出賠償。
庭審還揭露,陳偉峰並非初犯,此前曾因 「未謹慎駕駛」 和 「駕駛時未經合理考慮導致他人受傷」 兩項交通違規行為,繳付銷案罰款,此次再犯危險駕駛罪,主觀惡性顯著。
被告律師在庭上求情時辯稱,陳偉峰案發時並非酒駕、未打瞌睡,也無蓄意釀成車禍的意圖,只是一時疏忽錯估了與羅厘的距離,懇請法官從輕量刑。但法官考量到,陳偉峰在早尖峰時段的快速公路上嚴重超速,漠視他人生命安全,造成多名客工重傷的嚴重後果,且存在交通違規前科,必須予以嚴厲懲處以儆效尤,最終作出上述判決。
根據新加坡《公路交通法令》,危險駕駛導致他人重傷屬嚴重罪行,最高可判處 10 年監禁、罰款,或兩者兼施,同時可被吊銷駕照最長 20 年。法律界人士表示,此類案件的量刑會重點考量車速超標程度、事故後果、被告前科及認罪態度等因素,此次判決彰顯了司法對嚴重交通違法行為的零容忍態度,也為所有駕駛者敲響警鐘:遵守限速規定、敬畏生命安全,是每個交通參與者的基本義務,任何魯莽駕駛行為都將付出慘痛的法律代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