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方起獲兩名受害者的財物。 (新加坡警察部隊)
(新加坡訊) 疑似受詐騙團伙指使入境新加坡收取現金和金條等貴重物品,一名27歲的馬來西亞男子和一名34歲的馬來西亞女子因涉嫌假冒政府官員詐騙案而先後落網。
警察部隊周二(28日)發文告表示,周一(27日)接獲通報,指一名27歲的馬來西亞男子疑似受到詐騙團伙指使進入新加坡,向一名假冒政府官員詐騙案受害者收取現金和金條。
反詐騙指揮處人員根據線索展開追查,並在4小時內成功逮捕男子。透過這次行動,警方也得知男子當時正要向一名71歲的受害者收取總值約10萬新元的金條。
警方表示,受害者當時是接到了一名陌生人的來電,對方自稱來自電信公司,並說受害者的個人資訊被盜用開設了一個銀行戶頭,戶頭涉嫌接收犯罪所得。
當受害者否認曾開設此類銀行戶頭時,電話則轉接給自稱是律政部代表的詐騙分子。詐騙分子隨後謊稱受害者因涉嫌洗錢罪正受到律政部的調查,並指示受害者提供證據,證明他的資金來源是合法的。

新加坡警方起獲兩名受害者的財物。 (新加坡警察部隊)
受害者隨後聽從詐騙分子指示,購買了價值約10萬新元的金條。警方則在受害者要和27歲馬來西亞男子會面的途中成功介入,防止金條落入詐騙分子手中。
當局繼續根據逮捕行動中獲得的新線索展開調查,並在同一天鎖定了一名相信與詐騙犯罪團伙有關的34歲馬來西亞女子。
這名女子則充當「錢騾」,負責向受害者收取現金、黃金及貴重物品。她也會在收取這些物品後,將這些物品帶回馬來西亞。警方也在她被捕後,查獲屬於一名54歲詐騙案受害者的各類珠寶。
這名受害者則是接到一名自稱是渣打銀行員工的來電,並說受害者的個人資訊已被用於洗錢活動,正受到警方調查。電話過後則被轉接給自稱是新加坡警察部隊的詐騙分子。
詐騙分子隨後謊稱受害者因涉嫌洗錢罪正受到調查,並指示受害者提供證據證明清白。受害者隨後聽從詐騙分子指示,交出了總值約2萬4000新元的各類珠寶給一名34歲的女子。警方在周一的行動中成功追回這些貴重物品和珠寶。
兩名嫌犯昨日在貪污、販毒和嚴重罪案(沒收利益)法令的罪名下被控上法庭。若罪成,可被判處長達10年監禁,或高達50萬新元的罰款,或兩者兼施。
警方表示,有越來越多的馬來西亞公民前往新加坡,協助詐騙集團向詐騙案受害者收取現金和貴重物品。自3月以來,因協助詐騙集團收取現金、黃金及貴重物品而在新加坡落網的馬來西亞人,人數增加至19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