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一名男子因起訴鄰居涉嫌襲擊、毆打和騷擾,但因缺乏證據被法院駁回起訴。
這起案件源於住在巴西立3路(Pasir Ris Drive 3)第633座同一走廊的兩名鄰居之間長期存在的糾紛。原告馬先生(Mr Mah Kiat Seng)針對2024年7月至2025年5月期間發生的三起獨立事件,請求法院判處約4萬新元的損害賠償。
然而,法院最終駁回了他的請求,並命令他向鄰居支付1萬新元的法律費用。
根據6月17日公布的判決書,區域法官謝國勛(Chiah Kok Khun)認為,馬先生未能證明其主張在機率上成立。據新加坡亞洲新聞台(CNA)報道,法官發現沒有任何獨立證據支持這些指控。
證據不足導致訴求破產
馬先生聲稱第一起事件發生在2024年7月電梯大堂外的共享垃圾槽附近。他稱鄰居的父親因為他穿拖鞋走路發出噪音而責罵他,並指控其鄰居變得具有攻擊性,沖向他並抓住他的手,導致他感到疼痛。
但法院發現,沒有任何證人、照片、醫療記錄或其他獨立證據支持這些說法。謝法官表示,法院目前僅有馬先生單方面的陳述。在缺乏支持性證明的情況下,這些指控無法成立。
對於2025年3月和5月發生的另外兩起被馬先生指控為「騷擾」的事件,法官得出了類似的結論。
監控錄像與記錄支持鄰居陳述
該鄰居提供了截然不同的事件版本,並提交了證據。針對2024年7月的爭執,他表示當時自己帶狗外出後回家,否認威脅或身體攻擊馬先生。
該鄰居告訴法院,雙方確實發生了爭吵,但他從未抓住或沖向鄰居。
法官還注意到,馬先生此前針對同一事件提交的私人傳票,在總檢察長辦公室介入後已被撤回。
針對2025年3月的事件,該鄰居出示了CCTV監控錄像和電話記錄,證明在發生分歧時,他正在照顧一隻受傷的流浪貓,並與國家公園局(NParks)溝通。
錄像顯示他當時正拿著貓糧,這支持了他的解釋:他是在跟隨動物,而非與馬先生對抗。
視頻證據反駁騷擾指控
最後一起發生在2025年5月的事件與住家外的噪音投訴有關。鄰居表示,他想與馬先生溝通,解決由於大聲跺腳干擾其年邁母親休息的問題。
CCTV錄像顯示,他走向馬先生的住家,隨後在沒有任何衝突的情況下返回。該鄰居還提供了錄音,顯示馬先生在單位外大聲叫喊。
在審查證據後,法院認定沒有足夠證據證明鄰居實施了襲擊、毆打或騷擾。訴訟被全面駁回,法院判令原告支付1萬新元的費用給鄰居。
證據勝過指控
在人口稠密的城市住宅區,鄰里糾紛是最常見的衝突之一,但僅憑指控在法庭上是不夠的。
無論是涉及騷擾、噪音投訴還是肢體衝突,法官依賴的是證據,而非相互矛盾的個人陳述。CCTV錄像、記錄和獨立證人的分量遠高於事後提出的指控。
對於面臨鄰里衝突的居民來說,妥善記錄事件並儘早尋求實際解決方案,可以防止分歧升級為漫長且昂貴的法律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