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警方於2026年5月18日逮捕了一名59歲的中國籍男子,該男子涉嫌在飛機上實施盜竊行為。
2026年5月18日下午約3時40分,機場警察分局(APD)在樟宜機場1號航站樓針對飛機盜竊案開展專項行動。在行動過程中,警方逮捕了該男子,並在其身上發現了兩張不屬於他的銀行卡。
經進一步調查顯示,在從韓國飛往新加坡的航班上,該男子將一名乘客放在其後方行李架上的包拿了下來,並迅速移動到前方几排的另一個座位上。隨後,他從包中取出受害者的錢包,竊取了兩張銀行卡,然後將錢包放回包內,並將包重新放回行李架。之後,該男子在受害者毫無察覺的情況下地離開了飛機。
該男子將於2026年5月20日在法院被起訴。根據《1871年刑法》第379條以及《1971年東京公約法》第3(1)條,其涉嫌在飛機上盜竊。該罪行最高可判處三年監禁,或處以罰金,或兩者兼施。
警方強調,對於在飛機上實施盜竊的行為採取「零容忍」態度,將不遺餘力地抓捕此類犯罪分子,並依法嚴懲。
同時,警方提醒公眾在飛行過程中加強自我保護,防止成為犯罪目標。建議採取以下預防措施:
隨身攜帶現金或貴重物品,切勿將其放置在頭頂行李架內;
保持警覺,留意飛行過程中是否有乘客打開行李架、取走他人行李或在其中翻找的行為;
立即向機組人員報告任何可疑行為。
新加坡警察部隊 公共事務部 2026年5月19日 @ 晚上7: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