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4日,中國財政部和稅務總局發布《關於離岸信託個人所得稅有關事項的公告》,扔出了一枚重磅炸彈:
離岸信託須繳納個人所得稅。
設立超過3年的離岸信託,不再追征設立環節的稅款;
存續環節的收益,不論設立時間均需申報,但給予3個月的申報寬限期,寬限期內申報免於加收滯納金。
消息一出,整個財富管理圈炸了鍋。

有人連夜打電話給律師,有人開始盤算自己的離岸架構要不要調整,還有人直接問:
新加坡的信託還香嗎?
01 一紙新規,離岸信託不再是避稅天堂
先看看這份文件到底說了什麼。
新規的核心就一句話:離岸信託不再是稅務避風港。
針對離岸信託及底層境外實體的個人所得稅穿透征管,已經全面落地。

具體怎麼穿透,三個環節,一個都不放過。
設立環節
居民個人把財產裝入離岸信託,以裝入時市場價值扣除原值和合理費用後的餘額為應稅所得,按財產轉讓所得徵收20%個人所得稅。
說白了就是,你把資產放進去的那一刻,就要交稅了。以前那種先放進去再說、以後慢慢籌劃的操作,行不通了。
存續環節
離岸信託存續期間產生的收益,無論是否實際分配,都要按年申報繳納個人所得稅,適用20%稅率。
以前很多人覺得錢在境外信託里只要不分回來就不用交稅,這個想法徹底破產了。現在不管你分不分,每年都得算帳、交稅。

終止環節
離岸信託終止時,全部信託財產的清算收益,按利息、股息、紅利所得繳納20%個人所得稅。
從頭到尾,全覆蓋。
財政部和稅務總局之所以出台這個政策,是因為一些人通過設立離岸信託進行財富代際傳承、跨境資產配置以及風險管理,而部分人則利用其轉移資產、隱匿財富及逃避稅。
而新規有利於促進社會公平,維護國家權益。
02 新加坡信託,憑什麼成了香餑餑
新規一出,很多人開始重新審視一個問題,那新加坡的離岸信託還值得做嗎。
答案是,不僅值得,反而更值得了。
為什麼。
第一,新加坡沒有遺產稅、贈與稅和資本利得稅。
這是新加坡信託最核心的吸引力之一。
你把資產放進去,增值的部分不用交資本利得稅,傳給下一代不用交遺產稅。

第二,新加坡信託不需要正式登記。
根據新加坡的法律,信託無需正式登記——這意味著你的資產信息、受益人信息不會被公開披露。
再加上新加坡的銀行保密法,為信託資產提供了完善的法律保密體系。對於注重隱私的高凈值人士來說,這一點尤其重要。
第三,新加坡實行的是地域稅制。
新加坡只對在新加坡境內產生或匯入新加坡的特定境外收入徵稅。如果委託人和受益人都不是新加坡居民,即使受託人是新加坡居民,這個信託依然屬於外國信託。
這意味著對於非新加坡稅務居民來說,在新加坡設立信託,可以享受非常友好的稅務待遇。

第四,法律體系穩定,國際聲譽好。
新加坡是主權獨立國家,法制穩定、國際聲譽良好。信託法律源自英國普通法系,框架成熟、判例豐富。
第五,靈活性高。
在新加坡信託法律體制下,設立人可以保留投資的權利,仍然可以積極參與信託資產的投資管理。同時,設立人還可以任命信託保護人來監督受託人的管理活動。
03 名人扎堆新加坡,不是偶然
來看幾個案例。
案例一:
某火鍋創始人張某夫婦,上市前就已雙雙加入新加坡籍。他們通過兩個離岸家族信託,將約1000億人民幣的資產裝入信託。
兩人還設立了家族辦公室來管理這筆巨額財富。上市當年,夫婦二人憑藉約千億元人民幣的身家,迅速躋身中國十大富豪。
這是移民新加坡加離岸信託加公司組合拳。
案例二:
橋水基金創始人瑞·達利歐,2020年在新加坡開設了家族辦公室。
2021年,他的家族辦公室以約2550萬新元在新加坡購買了兩座店屋。

案例三:
戴森創始人詹姆斯·戴森,通過家族辦公室將資產和業務重心進一步轉向新加坡。
2025年,他從英國主要實體向新加坡控股公司轉移了至少6.24億英鎊。戴森公司的全球總部也設在新加坡。

目前在新加坡設立家族辦公室的高凈值人士中,這幾個名字最為響亮。
而選擇移居新加坡的富豪已經達到2800名,新加坡家族辦公室的數量也超過了700家。
04 張蘭案,一個價值幾千萬的反面教材
但是,別高興得太早。
新加坡信託雖然好,但有一個致命的前提:你必須真正放棄對資產的控制權。
俏江南創始人張蘭,就因為這個栽了個大跟頭。

張蘭在庫克群島設立了離岸信託,將約1.42億美元現金注入其中。但新加坡高等法院在審理後認定,張蘭對信託財產擁有絕對且無約束的控制權。
她可以隨時支取、處分資產,受託人完全成了擺設。
法院最終判決信託被擊穿,信託殼公司內合計5537萬美元資金交由債權人接管用於清償債務。
2023年6月27日,新加坡上訴法院作出二審判決,全盤駁回張蘭上訴、維持一審裁定。
張蘭的教訓是,信託不是危機來臨時的補救手段,而是太平時期提前布局的長遠規劃。在糾紛出現後才倉促搭建信託,又始終牢牢掌控資產支配權,最終只會竹籃打水一場空。
05 中國新規加新加坡信託,冰火兩重天
新規發布,新加坡信託的稅務籌劃空間確實被壓縮了,但資產保護和財富傳承的價值反而更凸顯了。
以前很多人設立離岸信託,核心目的是避稅,把資產放到境外,收益不分回就不交稅。新規把這個漏洞徹底堵死了。

但新加坡信託的其他優勢,資產隔離、隱私保護、法律穩定、無遺產稅,依然存在,甚至因為中國新規的出台而變得更加珍貴。
對於已經在新加坡設立信託的高凈值人士來說,當務之急是審視現有架構是否符合新規要求。
新規給了三個月的申報寬限期,在此期間主動申報清繳,可免於加收滯納金。
張勇夫婦用千億信託證明了新加坡的價值,而張蘭用幾千萬的代價證明了假信託的代價。
總結就是,在新加坡做信託,核心就是要麼不做,做就做真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