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一名男子因不滿工作合同未獲續簽,竟向七座清真寺寄送豬肉片,並附上了一名他認為是對其就業情況負有責任的女性的詳細信息。
62歲的新加坡籍男子比爾·陳(Bill Tan Keng Hwee)於周一(5月11日)被判處15個月監禁。
他承認了三項違反《維護宗教和諧法》的傷害宗教感情罪名,以及一項違反《防止騷擾法》的騷擾罪名。
另有五項指控被納入考慮範圍。
案件回顧
法庭獲悉,陳先生自2024年12月起在某地擔任運營支持人員。
為了保護騷擾指控受害者的身份,法院發布了禁言令。
2025年9月11日,陳先生被告知其合同將不再續簽。
這讓他非常沮喪,他推測受害者一定是決定不續簽他合同的人。
於是他策劃了一個方案:向清真寺寄送包含豬肉片和受害者信息的信件,意圖讓接收者打電話給該女性並對其進行騷擾。
他購買了豬肉、紙張和信封,組裝了包含侮辱性文字、受害者電話號碼和豬肉片的包裹。
2025年9月15日,陳先生將這些信件寄給了他隨機選擇的七座清真寺。
四天後,各清真寺的工作人員在收到信件並發現內部有豬肉後,立即報案。
其中一名清真寺工作人員給受害者打了電話,告知其包裹一事,受害者隨後也向警方報案。
判決結果
副檢察官塞琳·葉(Selene Yap)請求判處15至18個月監禁,並強調一般威懾力是量刑的關鍵考慮因素。
她表示:「涉及宗教關係的犯罪……威脅到了我們社會的根本結構,需要一個足夠具有威懾力的判決來發出明確信號。」
葉女士補充說,陳先生「本質上是將宗教武器化,以達到他想要的結果,即騷擾受害者」。
辯護律師特倫斯·華(Terence Hua)則表示,其當事人的首要目標絕非攻擊穆斯林社區。
在量刑時,地區法官沙米拉·斯里帕蒂-沙納茲(Sharmila Sripathy-Shanaz)表示,新加坡的社會結構建立在「不同種族和信仰人士的和平共處」之上。
她補充說,宗教和種族和諧不僅是一個願景,更是「公共秩序和國家凝聚力的基石」。
法官指出,這種和諧「本質上是脆弱的」,幾乎沒有出錯的空間,「因此必須警惕且嚴密地守護」。
法官認為,陳先生故意向多座清真寺寄送含有豬肉且附有侮辱性便條的信件。
「這是一種經過計算的、極具冒犯性且具有煽動性的行為,旨在利用根深蒂固的宗教敏感性,傷害穆斯林社區的宗教感情,」法官說。
「處理和打開信件的人員在發現內容後,無疑會感到震驚、厭惡、痛苦和憤怒。」
法官認為辯方關於「攻擊穆斯林社區並非首要目標,僅是報復受害者的手段」的陳述沒有道理。
法官表示:「在追求個人私仇的過程中,被告準備傷害整個宗教社區的宗教感情。」
她強調,法院必須對這類行為做出「堅定且明確」的回應,以清晰地表明,任何可能煽動宗教緊張、製造不和並威脅公共和平的行為,都將受到「迅速且嚴厲的制裁」。
因故意傷害宗教感情,陳先生最高可被判處五年監禁,或罰款,或兩者兼施。
因通過侮辱性通信造成騷擾,他最高可被判處六個月監禁,或罰款最高5,000新加坡元,或兩者兼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