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並排的行人和腳踏車專用道。(圖:檔案照)
阿叔阿嫂碰巧同時走在錯的道路上後相撞,結果阿嫂跌斷手腕阿叔因騎電動腳踏車魯莽撞傷她而要付出8000元罰款的代價。
根據法庭文件,這起在行人和腳踏車共享公園連道上相撞的事故發生在去年5月20日早上10點45分,地點是榜鵝一帶海灣(Cove)輕軌站外。
當時,60歲的行人阿嫂Loh Siok Gek提著一大袋剛買的日用品走在事發道路。有關道路是條公園連道,分成行人專用道和腳車道並排。 阿嫂雖是行人,但她當時走在腳車道上。
與此同時,身為送餐員的60歲被告Sim Chin Yong正騎著他的電動腳踏車外出送餐,也剛好經過事發路段。
原本在腳踏車道上騎車的他眼見阿嫂擋住去路,就決定騎上行人專用道,打算從阿嫂身旁超越她,過程中,他並未開口知會阿嫂。
沒想在他換道時,阿嫂碰巧在同一時間決定走回行人道,兩人就那樣不偏不倚撞在一起。
被撞後,阿嫂往前撲趴在地上,痛到無法站起身。 被告也跌下電動腳踏車。
被告站起身後伸手去扶阿嫂,但阿嫂仍動彈不得,一個路人見狀立刻電召救護車把阿嫂送入醫院。
阿嫂過後被診斷右手腕骨折、門牙受到撞擊、額頭、鼻樑和膝蓋擦傷,醫生為她打了石膏固定手腕傷勢,也建議她住院休養,但她當時因沒有工作而拒絕。
目前,阿嫂的傷勢雖已痊癒,但手指仍不時出現僵硬情況。
被告事後也主動賠償了阿嫂162元的醫藥費。他在去年12月被捕,之後被控一項行為魯莽重傷他人的罪狀,今天認罪後被判罰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