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非法從印度尼西亞進口肉類和海鮮等食品,一家進口商昨天被法庭罰款兩萬元,公司董事也因失職被罰款1萬5000元。
根據新加坡食品局和移民及關卡局昨天(10月27日)發出的文告,違例業者是Reliable運輸與物流服務私人有限公司,進口蔬果、加工食品與食品用具。
去年10月21日,樟宜空運中心的關卡人員發現Reliable的貨運有來從印尼進口的「不明肉類產品」,但公司未有合格的進口准證,於是把案件交給食品局調查。
食品局調查發現,公司違例從印尼進口735公斤的肉類和海鮮產品、10公斤的水果與蔬菜,以及503公斤的加工食品。
公司董事哈迪尼贊(Hardinizam bin Khairuddin Muhammad)因沒有盡職務,避免違例活動,也被罰款1萬5000元。
當局指出,進口到本地的食品必須通過有執照的進口商,每批貨都得申報並取得合格的進口准證。非法進口的食品來歷不明,可影響食品安全。此外,肉類產品必須從獲批准國家的合格來源進口,以符合新加坡的食品安全標準。
非法進口肉類的違例者可被罰款最高5萬元,或監禁最長兩年,或兩者兼施;重犯者可被罰款最高10萬元,或監禁最長三年,或兩者兼施。
非法進口蔬果的違例者可被罰款最高1萬元,或監禁最長三年,或兩者兼施。此外,非法進口加工食品的違例者可被罰款最高1000元,重犯者可被罰款最高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