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10月10日晚10點,一名婦女跑到公安局報案:「孩子不見了,找了9個小時都不見蹤影。」
警方聽了後立即坐不住了:「怎麼是個中國女童,還有為什麼消失了那麼久現在才來報案?」
這裡是新加坡,也是這名8歲女童生命消逝的地方。
經過21天的努力,警方終於破案了,兇手最終被處以絞刑。
但在判刑後,曾有超過三萬的民眾為他請願,要求重新宣判。
按照重新宣判的結果來看,大眾的意願是:他將被處以一年時間的監禁。

但法官最終維持了原判,而兇手的生命也被定格在了24歲。
報案的始末
在公安局裡,婦女(李秀琴)面對警方的提問立刻就慌了神:「我,我不是故意的,我以為她很快就會自己回來的。」
原來,這名女童是她室友(黃淑英)的孩子。
在10月7日的那天,黃淑英便返回中國福建了。由於擔心女兒沒人照看,她就以一百新幣的照看費將女兒黃娜交給了李秀琴。
黃娜一直是個省心的孩子,所以對方在沒有過多的考慮下便答應了這個請求。
然而這就是悲劇的開始。
10月10日的13:30分,黃娜開心地跑過來對李秀琴說:「阿姨,我想給我的媽媽打個電話,有事想和她說。」

李秀琴聽後放心地說:「那你去吧,到時候早點回來就好了。」
失蹤時最後出現的地點——電話亭
這天的黃娜特別的開心,因為她提前半小時便完成了自己的作業。
她在新加坡讀二年級,雖然這裡的課程很複雜,但為了不給媽媽添麻煩、快速地融入這裡,她學得比誰都認真。
由於很快就到了她的生日了,她特地告知媽媽,自己想要一本英語字典;還有天熱了,想要一雙涼鞋。
在電話中,黃淑英和藹地說:「行,那你再等等,我還要待兩個星期才回來呢。」
後期,黃娜掛斷了電話,但卻一直沒有回家。

兩點半後,李秀琴一下子意識到事情不對勁了。
為了確保孩子的安全,她馬上跑到了電話亭。但這裡的人群很熙攘,因為已經到了午休的時間了。
為了尋找孩子,她跑到了對方的學校(錦泰小學),還有吃飯的餐館裡,但最終都一無所獲。
這時候的通訊並不發達,要聯絡一個人,相當的不容易。
當意識到大事不妙以後,她趕緊召集了另外三個室友幫忙:「黃姐的孩子不見了,我們分頭找找。」
但最後,還是出現了文章開篇的那一幕,她去警局報案了。

不過,由於時間太晚,警方又會怎樣處理呢?
母親還不知道失蹤的事情
黃淑英是在2003年的5月才帶著黃娜來到新加坡的。
在這個異地他鄉,黃娜受盡了煎熬。因為這裡有著和國內不一樣的飯菜,還有不能順利溝通的語言。
但黃娜似乎比同齡人都懂事,為了克服這些障礙,她做出了不少的努力。
不過,到了她失蹤的時候,她的媽媽黃淑英暫時還不知情。
根據李秀琴一行人的想法來看,她們決定等找到後再告知對方。豈料最後的結局竟讓人難以意料。

按理來說,黃淑英是一個文化不高的人,為什麼會來到異國,並當起了黑工呢?
這一切都得從她的婚姻故事說起。
她的第一任丈夫叫做黃慶龍,兩人均是福建的莆田人。
由於在村民的介紹後,二人後期談起了戀愛,也因為黃淑英有了身孕,二人就在1995年的那年結婚了。
當時,二人都均只有22歲。
因為黃慶龍很有志向,雖然學歷不足,但他在婚後的第二年就另闢蹊徑去到了新加坡打工。
在那裡,他的薪資高不了多少,但做的是一些輕活——蔬菜的包裝工人(店名叫做巴西班讓果蔬批發中心)。
這家果蔬店很出名,在當地開了七家分店。

但因為自己沒有正式的工作簽證,便當起了黑工。後期,還與本地的女子相戀了。
離異後的生活現狀
自他出國了後,便很少再與家裡聯繫。
但到了三年後(1999年),黃淑英便主動聯繫上了他,那時候,她才知道丈夫已經移情別戀了。
由於自己帶著女兒三年,活得很艱辛,她在憤怒之下便與之離了婚。而黃娜,此後就很少再見到自己的父親。
不過沒過多久,黃淑英便在福建本地找了一些雜活,也認識了一名商人,他叫做鄭文海,後期,她嫁給了對方。
雖然日子過得平淡,但她總想著要讓大女兒黃娜接受更好的教育,便在2003年的5月帶著黃娜去到了新加坡。

到了2003的年末,她生下了與鄭文海的孩子,同樣也是一個女嬰。
不過,後期她將孩子交給了在中國的丈夫和婆婆照顧,自己則繼續留在這裡陪伴黃娜。
由於自己沒有工作簽證,她還是在巴西班讓果蔬批發中心打工,身份也同樣是黑工。
這樣的生活有條不紊的進行著,黃娜在這裡待了三個月後也徹底融入這裡的生活了。
為了報答媽媽,她每天都很賣力的學習。到了二年級的時候,已經能用英語和這裡的居民溝通了。
據周圍的鄰居所說,她在母親上班、自己放學的時候,總能做著好飯好菜送過去,同時在打理家務方面也很井井有條。

所以,大家都很喜歡和這個活潑可愛,且懂得感恩的孩子打交道。
以致於當聽到她失蹤後,周圍的人都急匆匆地跟著尋找起來。
可疑的線索
當警方接下了這個案子後,馬上就對周圍的居民展開了走訪。
有一些商戶稱,黃娜當天在批發中心的門店前路過。
但是她的「打扮」卻比較詭異,沒有穿鞋就出來了。由於當天的天氣也比較炎熱,大家也沒有過多的詢問了。
不過,在她家門口五百米處的地方,當一個年齡稍大的女子看見她後,便問她的鞋子去哪了。
但她只是快步的跑去,接著就不知道去了哪裡。

當警方第二天一早又繼續調查後,才從一些人的口中得知,她和一個叫做阿豪的男子曾在街道上出現過。
但阿豪面對警方的提問,則回答得比較順暢,於是,大家也沒有再過多的盤問。
這裡的監控很少,無疑加大了尋找黃娜的難度。
為了儘早破案,警方調動了大批的警力,大概有七十多人。
一些辦案人員猜測,這裡冰庫這麼多,會不會有人把她藏到這裡了,畢竟那樣就聞不出氣味了。
雖然他們都不想聽到這樣的結果,但還是把方圓百里內的倉庫、地窖等都找遍了。
同時,黃淑英聞訊也回來了,面對眼前的這個陣仗,她簡直看傻了眼。

緊接著,她也跟著警方去到了不少地方,例如溝渠、地下通道等,但終究一無所獲。
緊接著,她的表妹就告訴了她一個消息:「我夢到娜娜了,她就在山裡。」
奇怪的是,黃淑英跑遍了周圍所有的山也沒有見到。
很快,媒體也報道了這些消息,對於這個可憐的家庭,大家都紛紛伸出了援手,有加入搜部隊的,有出資尋找的,總之,這件事情引起了很大的轟動。
一家設計公司的老闆特意設立一個「尋找黃娜」的網站,短時間內,聚集了很多網友。
當黃淑英把女兒的照片發出來後,大家紛紛幫忙轉發,還有人評論:「這麼好看的小孩,會不會遭到毒手了呢?」
兩周的時間過去了,警方几乎找到了另一個地方,那就是馬來西亞。

可惜的是,都一無所獲。
阿豪成嫌疑人
阿豪全名卓良豪,他是黃淑英的同事,同時也被黃娜稱呼為叔叔。
不過,他的年齡並不大,只有22歲而已。
當警方對他起疑心的時候,黃淑英立刻打斷了對方:「你們懷疑錯人了,我很清楚,肯定不會是他。」
所以,警方也調轉了「方向」,殊不知,又錯過了找到真相的機會。
10月19日,這離黃娜失蹤,時間已經過去了9天。
阿豪在警局是這樣說的:「我那天買了芒果,剛好看到她在批發中心後就給了她一個,後面她就不見了。」

說著說著,他還帶著警方去到了當時黃娜出現的地點。
但警方還是一無所獲,次日後又找到了他,接著就問:「你把具體情況說一下,她當時拿到芒果後,都給你說了些什麼。」
阿豪開始躲躲閃閃,等別的警察再次問他說了什麼的時候,他馬上又回答不上來了。
顯然,他沒有說出所有的真相。
緊接著,警方開始了審訊,面對這樣的情景,他趕緊交代:「我知道她是被誰帶走了,對方只是想嚇唬嚇唬她的媽媽而已。」
警方大喜,他們以為孩子還活著。
但到了21日的時候,他們馬上發布了對阿豪的逮捕令,並將他的照片張貼在大街小巷中。
原來,這一切都是他說的謊言,現在,他已經被警方嚴重懷疑就是真兇了。這又是怎麼回事呢?

逃走
20日的時候,他告知警方自己需要聯絡那名拐走孩子的始作俑者,所以警方陪著他「瞎轉悠」。但他只是回了家,後來又去到了批發中心。
但他的目地都是,拿到自己的兩部手機。所以,警方也對這個事情納悶,但還未產生懷疑他便逃脫了。
原來在21日的凌晨一時左右,阿豪便聽說了警方要用測謊儀對他進行測謊。
所以他在返回警局的路上,以一天都沒有吃飯的藉口而走進了一家餐館。
緊接著,借著去廁所的間隙,他就不見了蹤影。
阿豪是馬來西亞人,在18歲的時候才來到新加坡打工的。
所以他這次又逃回了新加坡(檳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