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訊)8歲女童準備出門上學,吃著阿嬤準備的早餐時,父親突然獸行大發,用性道具性侵她,阿公散步回家,驚見孫女光著下半身,淚流滿面向他求救,女童大姑大義滅親,向警方投報,獸父被判監10年8個月打12鞭
37歲的華裔男子面對性侵未成年少女等5項罪名,前日認罪後,被判入獄10年8個月,以及鞭12下。
受害女童是被告和前女友所生,後者生產後不久就離開。案發時,8歲女童從未見過母親,被告則忙著工作,女童從小由阿公和阿嬤帶大。
女童一家人住在一間三房式組屋單位,阿公、阿嬤以及叔叔睡在主臥房、小姑睡在另一間睡房,被告睡在客廳。
根據案情,女童去年5月25日早上起床,收拾書包後,走出房門見到被告躺在客廳床墊上。她喊了一聲「爸爸」後,就坐在餐桌前開始吃阿嬤準備的早餐。
阿嬤做完早餐後回到房間睡覺、阿公一早出門散步,小姑還沒起床。被告見四下沒人,突然獸性大發,找來性道具,把女童抱到床墊上,接著用性道具性侵她。
無論女童如何掙扎求被告住手,被告都置之不理,直到聽到女童阿公回家的聲響,被告才匆忙停手,逃到廚房廁所將性道具藏起來。
阿公進屋後見到光著下半身的女童躺在床墊上淚流滿面,對他哀求道:「阿公,救我,救我!」
阿公拉著被告對質,問道:「你怎麼可以這樣對你的親生女兒?」
被告否認對女兒下手,還反指女兒撒謊。小姑被吵鬧聲驚醒,將泣不成聲的女童帶到房裡安撫,才得知被告用「東西」性侵了她。
阿嬤醒來後,聽到被告的所作所為後,大罵被告:「你到底是人,還是禽獸!」
被告原本一句話都不說,直到阿嬤說要報警後,被告才央求她不要報警,說不會再有下次。
雖然女童的阿公阿嬤都對被告的行為感到非常憤怒,但女童願意原諒被告,兩人因此決定不報案。
不過,女童小姑對此事始終耿耿於懷,隔天將事情告訴大姑。大姑認為不能就這樣放過被告,叫丈夫報警,大義滅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