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不打小孩日」(每年4月30日),由美國反體罰組織「有效管教中心(Center For Effective Discipline)」1998年發起的。節日通過各種活動,宣導反體罰的兒童人權觀念。
截止2011年,全世界已有上百個國家其民間組織參與此盛事。
其中禁止校內體罰的國家有:
阿根廷、中國、日本、菲律賓、南非、泰國、愛沙尼亞、立陶宛、白俄羅斯、俄羅斯、斯洛伐克、英國、愛爾蘭、比利時、義大利、斯洛維尼亞、波赫、塞爾維亞、黑山、馬其頓、阿爾巴尼亞、土耳其。

喔???怎麼沒有新加坡
實話告訴你
新加坡是允許體罰的!!
一想到體罰
就想起媽媽賜我火辣辣的耳光

那新加坡的體罰是怎樣的
會不會有危險?
...
新加坡在可不是隨隨便便可以體罰的,我們先來了解一下新加坡的體罰制度。

體罰須遵循以下三點原則:
1.體罰只適用於男生,對女生執行體罰是不合法的;
2.只有校長、副校長或者由校方特別指定的訓導主任才有權力執行體罰;
3.在處罰學生之前,校方必需通知學生家長,詳細地解釋學生所犯的過錯和決定處罰他的原因。有些學校是在獲得家長的同意後才對學生執行體罰。
學校體罰分三種類型:
私下鞭打:學生在校務處或校長的辦公室里被鞭打。除了有校長或副校長,還有一名老師在場當見證人,學生的家長也可能受校方邀請到場見證;
課室鞭打:學生在課室上,在全班同學面前被鞭打;
公開鞭打:學生在全體師生面前被鞭打,地點通常是禮堂的台上。
學生犯了什麼事兒會被學校鞭刑?
一些大錯,例如打架、抽菸、考試作弊、流氓行為、破壞公物、對師長無禮、逃學曠課等等;
或連續犯小過,積少成多,比如經常遲到等,這些行為都可能會被鞭打。一般來說,校方處罰學生時往往會先採用其它方式,比如罰學生在放學後留下或者停學。
有些學校使用記分制,學生每次犯規就記分,如果記分太多,就有可能會被鞭打。
鞭打的同時,還要注意細節
決定處罰的同時,新加坡教育部建議校方在鞭打學生之前或之後對學生進行心理輔導。
根據教育部的官方條例,校方一次最多只能鞭打6下。原則上,年齡介於6至19歲的男生都有可能會被鞭打,但實際多數被鞭打的學生都是14至16歲的男中學生。
體罰前需做好保護措施,動刑的校領導會把一本冊子、教材或文件夾塞進學生的褲腰,以防藤鞭不小心打中腰部,傷了腎臟和脊椎。學生被鞭打後,臀部會出現輕微、淺顯的淤青和傷痕,通常過幾天就能痊癒,不會傷及筋骨。

新加坡這樣的體罰制度你怎麼看?
小編自己的觀點是,合理的體罰,的確對學生起到懲戒作用。有一些缺乏管教的學生的確是劣跡斑斑,不採取特殊的處理手段,很難去讓這種學生認識到自己的錯誤。
在國內,早已經明文禁止學校體罰學生,有些家長恨鐵不成鋼,學校不打,父母就親自拿起「雞毛撣子」,甚至有些家長還發展成「混合雙打」。

話說回來,體罰在大部分的情況下,都會對孩子造成不同程度的「心靈創傷」,所以希望各位家長們在教育孩子的時候,多一點耐心,多花點心思,多一些溝通,而不是張嘴就罵,動手就打,這樣只會讓孩子越來越叛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