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時候爸爸曾帶我們去參觀國家博物館,只記得裡面那一櫃櫃一盒盒不知道名字的昆蟲和蝴蝶標本,好像還有海邊小屋的模型和一隻只的動物標本。印象最深刻的當然就是那副吊在樓梯上面的動物大骸骨了。爸爸看不懂英文,應該也沒去求證,告訴我們那是恐龍,這博物館裡的「恐龍」就陪伴著我度過童年。

舊國家博物館裡吊著的鯨魚標本 。(國家博物館照片)
博物館的鯨魚骨
1990年代電影《侏羅紀公園》風靡世界,突然想起我們的「恐龍骨」,心血來潮想去博物館「瞻仰」,才知道早已「骨」去樓空,標本都不見,才突然若有所失,懷念起那些被我們叫著「死景」的標本。
原來小時候看到的並不是什麼恐龍化石,而是海洋里最大的哺乳動物鯨魚的骸骨。1892年6月19日,那個新加坡、馬六甲和檳城還是英國殖民地「三州府」年代,有一條印度鰭鬚鯨擱淺在距離馬六甲岸外大約16海里(29公里)的小島,島民在海上豎起圍樁把它困死。當時的馬六甲駐紮官賀維(DFA Hervey)用「厚禮」與村長交換而得「鯨魚骨」,1907年送到新加坡「萊佛士圖書博物館」展覽,從此它成為博物館的「鎮館之寶」。開始時,鯨魚骨被吊在標本展台的上面,後來才被吊在面對樓梯的天花板下,加深其令訪客震撼的效果。
1957年馬來亞獨立,新加坡1959年自治,1963年新馬合併,一直到1965年新加坡獨立,鯨魚骨還留在博物館。不過,新加坡自治後,博物館由文化部管理,博物館也改變自然歷史的主題,展覽以新加坡本土和區域有關的歷史、文化和民俗事物為主。到了1972年,博物館把全部標本遷移到新加坡大學,博物館不再展示自然科學標本,鯨魚骨也送還給馬來西亞。1974年,這副鯨魚骨在馬來西亞沙巴州的拉布安(Labuan)海洋博物館開始展覽至今。自1984年起,Labuan(也有譯成「納閩」),已成為馬來西亞聯邦直轄屬區,不再屬於沙巴州。
鯨魚外交事件
其實新加坡與鯨魚早已結緣,自從1846年殖民政府降低對美國的入口關稅後,貿易和到這裡補給和維修的美國船隻,尤其是捕鯨船快速地增加。因為除了地理位置外,新加坡港口、設備、貨艙和分銷網絡為捕鯨業提供方便,還有鯨油鯨蠟和相關產品通過新加坡出口到歐洲的關稅也較低廉,甚至還有捕鯨船停留在這裡維修長達18個月的記錄。
1848年,新加坡發生一件與美國和日本有關的鯨魚外交事件。1848年1月6日和8日,本地報章《新加坡自由報》(Singapore Free Press)和《海峽時報》分別刊登一封由捕鯨船 「羅倫斯號」 (Lawrence)的二副佐治·豪(George How)寫的長信。二副敘述他們的船被魚叉射中的鯨魚拖行,漁船在暴風雨中被毀,全船23人棄船逃生,只有他和七名漁夫生存,漂流到日本。
他們在日本被拘留在長岐達17個月,受盡 「不人道」對待,最後得到荷蘭官員的幫助才被釋放。他們一行人在路過新加坡時,得到美國領事馬里士他的溫馨招待,所以特地撰文記錄並向領事致謝。這些事也都記錄在哈樂(R.E. Hale)的著作《馬里士他傳》(The Balestiers)里。馬里士他是美國駐新加坡的第一任領事,我國湯申路附近的馬里士他路,就是以他的名字命名。
文章上報後受到美國官方關注,剪報被送到美國國務卿,也就是後來的美國總統布坎南(James Buchanan)手中。美國捕鯨人的「人身保護」,尤其是在日本立刻成為話題。1853年,當美國海軍佩里准將帶領黑船,以炮彈外交強迫日本打開門戶的時候,「羅倫斯號」事件也當成例子被提出,要日本保證善待美國捕鯨人員。

李光前自然歷史博物館的鯨魚標本(皓琦攝影)
新鯨骨再展雄姿
獨立建國50年後的2015年4月18日,坐落在國立大學的「李光前自然歷史博物館」開幕,從1972年開始就「流離失所」的一大批自然生物標本,終於有一個棲身之所。除了與本地生態物源有關的各種珍貴標本,還有大、中、小三具相當完整的恐龍化石骸骨,非常難得。
正當「立國一代」對沒有鯨魚骨這件事耿耿於懷之際,2015年7月10日一條抹香鯨的屍體在裕廊岸邊發現,博物館人員日夜開工動手清理,翌年3月14日,一具完完整整的巨大抹香鯨,高高地被支撐起來,展示 「海上霸王」 的雄姿,彌補我國鯨魚骨的遺憾。
